合肥排查屋顶资源 力推公共建筑光伏试点和光伏“进园入企”

来源:合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17-09-12 11:55:47

索比光伏网讯:为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巩固“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成果,加快推动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6〕9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公共机构建筑光伏应用试点示范和实施光伏“进园入企”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公共机构建筑示范项目和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打造一批光伏应用示范工业园区。到2018年底,全市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100MW;到2020年底,全市新增屋顶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300MW,力争光伏并网总规模突破2GW。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建筑屋顶资源摸排。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领域内政府投资的、总体可利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单体可利用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共交通枢纽、公交停保场、会展中心、文体场馆、公园景点等公共机构建筑屋顶资源进行摸排;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对园区内可利用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单体1000平方米以上)的企业屋顶资源进行摸排。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试点示范、分步推进”的原则,统筹推进全市分布式光伏应用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园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二)开展公共机构建筑光伏应用试点示范。选择产权关系明晰、符合条件的市级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学校开展首批试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由市公管局会同产权管理单位、市经信委,按照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相关规定组织招标,选择资金实力雄厚、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光伏企业参与项目建设,确定投资人;市经信委作为光伏应用试点牵头部门,要积极做好行业指导和协调。投资人委托第三方开展可行性论证,确定实际可利用资源规模,与业主单位或业主主管单位签订合同,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打造绿色公共建筑。(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管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园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财政局)

(三)实施光伏“进园入企”行动计划。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分布、厂房屋顶构成等实际情况,制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推进目标和计划,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争创国家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和国家、省绿色工业园区。力争到2020年底,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屋顶光伏应用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合肥供电公司)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7年9月)。市经信委牵头,制订具体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试点示范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6月)。组织开展公共机构建筑和园区企业屋顶资源摸排。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办公楼和学校等公共机构建筑光伏应用试点项目建设,认真总结试点经验。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7月-2020年6月)。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共机构建筑光伏应用,大力实施光伏“进园入企”行动计划,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7月-12月)。2020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开发区组织对本区域内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建设进行总结验收;2020年12月底前,全市完成总结验收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分布式光伏应用工作推进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工业副市长任组长,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林园局、市卫计委、市国资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金融办、市公管局、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合肥供电公司等单位和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分布式光伏应用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资源统筹、招投标、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具体负责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日常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市)区、开发区和市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抓好分布式光伏应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市经信委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做好分布式光伏应用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等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做好项目备案、补贴资金审核兑现等工作;市公管局负责市公共机构建筑屋顶光伏电站建设招标和标后履约监管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光伏应用奖补资金筹措工作;市金融办负责协调相关金融机构做好光伏电站融资、金融创新等工作;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林园局、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牵头做好本系统资源摸排、筛选和项目推进等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第二办公区、民主党派楼等项目推进工作;市政府督查和目标管理办公室配合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合肥供电公司负责简化手续、做好项目并网接入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区域推进工作方案,统筹做好本地区分布式光伏推广应用工作。

(三)鼓励光伏应用。将光伏应用作为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年度节能目标考核参考依据,支持县(市)区、开发区将光伏应用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对积极开展光伏应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度节能目标考核中给予一定加分,年度光伏发电总量视为单位年度节能量予以抵扣;对积极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企业,提高有序用电等级,优先享受市级“1+3+5”扶持产业发展政策,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对光伏推广应用成绩突出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

(四)注重宣传推广。县(市)区、开发区和市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开展公共机构建筑光伏推广应用和光伏“进园入企”宣传,大力推广光伏应用新模式,着力推动绿色建筑、绿色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在全市形成节能和推广清洁能源的浓厚氛围。

附件:合肥市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

原标题: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分布式光伏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广东韶关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可”接入改造工作来源: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09:58:57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华润云浮翔海光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 预计年发电量732万千瓦时来源:云浮日报 发布时间:2026-09-30 11:35:06

华润云浮翔海光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9月24日成功并网,是华润电力云浮公司迄今单体规模最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也是其建成投运的第七个综合能源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5.988兆瓦,依托厂区屋顶资源建设,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投运后预计年发电量732万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233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282吨,具有显著生态效益。该项目推动绿色电力就地消纳与富余电量上网协同,丰富了区域绿色能源供给,助力优化当地能源消费结构。华润电力云浮公司表示将持续拓展综合能源业务,深化与重点用能企业合作,加快多元绿色项目落地,服务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198字)

海南东方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发布来源: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29 15:48:46

东方市发改委正式发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服务指南》,旨在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备案管理,落实国家及海南省关于光伏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要求。指南明确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将项目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类,并对各类项目的建设地点、容量标准(按交流侧计算)、电压等级、装机规模上限及上网模式(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作出细化规定。备案需通过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申报信息涵盖项目名称、投资主体、建设规模、总投资、接入方式等八项核心内容。同时,明确了发改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局、东方供电局在备案受理、协同监管和并网审查中的职责分工,并对材料准备、产权证明、用地红线一致性等实操要求作出具体说明。(199字)

2.409元/W!北京2.26MW屋顶光伏发电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9-28 08:43:51

北京顺义IDC园区2.26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结果于9月23日公示。该项目分两处建设:一处位于昌金路赵全营段189号院3号楼生产楼屋顶,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033.78kW、交流侧800kW;另一处位于2号楼动力楼屋顶,装机容量为直流侧1229.995kW、交流侧950kW。两处均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天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总价545.35万元中标,折合单价2.409元/瓦(含税)。该报价为项目EPC总承包费用,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等全过程服务。

荆州邮政快递业第3个兆瓦级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并网运行来源:荆州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6-09-23 09:57:43

荆州邮件处理中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于2025年7月正式并网运行,装机容量1.6兆瓦,是该市邮政快递业第三个兆瓦级光伏项目。该项目位于沙市区锣场镇,作为省际邮件枢纽和江汉平原电商物流集运中心的重点工程,于4月30日开工,投运后全市日均邮件快件处理能力达960万件,年处理量35亿件,时效最快缩短6小时。光伏系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约160万千瓦时,日均发电近4500度,可满足约500户家庭全年用电,每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超30万元。荆州市邮政管理局将持续推广此类绿色能源应用,推动行业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199字)

《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印发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09:04:30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于9月21日印发《深圳市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碳普惠方法学(2026修订版)》,正式替代此前的试行版。该方法学适用于在深圳碳普惠机制下,对装机容量不超过1MW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产生温室气体减排量进行科学核算与核证。文件明确了项目准入条件:须为非重点排放单位管辖范围内的独立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并网及运行的法律法规与技术标准,并以并网验收文件作为装机容量认定依据。此外,同一申报主体可合并申报多个项目,但其核算周期内年均减排总量不得超过2万吨二氧化碳当量。此举旨在规范小微光伏项目的碳减排价值认定,完善本地碳普惠制度体系。

浙江温州市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来源:鹿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9-17 09:25:22

《鹿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温州市鹿城区为规范辖区内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备案、建设、电网接入及运行管理而制定的系统性制度文件。办法依据国家及浙江省最新政策法规,明确区发改局为牵头主管部门,厘清住建、供电、应急、消防、综合执法及街镇等多部门职责分工,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机制。全文涵盖总则、适用范围、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七章内容,重点对备案主体与程序、建筑合规性要求、屋顶安装高度与风貌管控、安全设施“三同时”、并网分类受理与技术标准、“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等新型调度要求、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责任及违规处置措施作出细化规定,旨在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落地。(198字)

安徽怀远县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理的通知来源: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9-17 09:17:42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负电价频发,荷兰2025年新增光伏装机骤降58%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9-17 09:04:42

荷兰2025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仅1.4GW,同比骤降58%,为2019年以来最低水平,累计装机达29.4GW。增速放缓主因包括电网容量瓶颈、负电价频发(全年达581小时,占7%)及经济激励弱化——小型业主向电网售电需付费,且净计量政策将于2027年终止,显著削弱屋顶光伏吸引力。各类项目均受影响:户用、小微、大型屋顶及地面电站增长全面乏力,并网延迟与系统主动停运现象增多。尽管装机放缓,光伏年发电量仍达25.8TWh,占全国总发电量19.7%。RVO预计2026–2028年年均新增将维持在约1.3GW;储能与能源管理系统应用有望提升,但当前户用电池渗透率仅1%–2%,总储能容量(约3GWh)仍远低于日均光伏出力。

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印发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9-15 08:57:0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于2026年9月9日印发《上海碳普惠分布式光伏发电第二十批减排项目清单》,正式公布本批次40个分布式光伏减排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7.433015兆瓦。这批项目由上海三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焱凰新能源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依据《上海市碳普惠管理办法》及《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项目和减排场景开发与申请指南》等政策文件审核纳入。清单的发布标志着上海碳普惠机制在可再生能源领域持续落地实施,旨在通过规范化的项目认定与管理,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碳减排核算与价值转化,推动本地绿色低碳发展。该批次是上海碳普惠体系下分布式光伏类项目的第二十次集中公布。

中石化202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N型组件评标结果公示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9-14 10:34:18

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与国际事业公司于9月10日公示了202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N型光伏组件框架协议的评标结果。本次招标面向适用于分布式场景的N型技术光伏组件,旨在为中石化相关绿色能源项目提供稳定、高效的设备供应保障。经评审,五家国内头部光伏企业成功入围: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正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及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入围企业将进入后续框架协议签订及日常采购执行环节,其产品需满足中石化对N型组件在转换效率、可靠性、适配性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该结果标志着中石化在推进清洁能源替代、落实“双碳”目标过程中,加速布局高效光伏技术应用的重要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