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宁海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补助的通知,根据《宁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家庭屋顶光伏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实际发电量补贴,对经过备案认可的并网发电家庭屋顶光伏项目,按照0.15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6月15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发改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新一轮鼓励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6月13日,安徽省萧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萧县鼓励投资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鼓励企业自建多层标准化厂房(厂房建设跨度不得低于20米,容积率不低于2.0,建筑密度不低于40%,满足厂房屋顶光伏发电建设条件),自建自营且作生产使用的标准化厂房地上第二层及以上按2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扶持,单层建筑超8米的按二层计算,超12米的按三层计算。单个项目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近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能源局2022年度推进新能源农村振兴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前,内蒙古能源局发布”关于2022年全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滚动调整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存量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2019年之前安排的存量项目原则上应用2021年底前全容量并网、各盟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内建成投产的项目予以清理废止
6月2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下发《关于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该文件是转发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的文件,即自然资耕保函〔2022〕41号 《关于请提供光伏电站项目占用耕地有关情况的函》
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改委、农业厅、林业局联合下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实施意见》,对风电、光伏项目的用地,做了进一步明确说明。
5月24日,岳阳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我市上报省“十四五”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公示》。根据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省“十四五”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岳阳市发改委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了申报和联审,筛选出了一批符合开发条件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岳阳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市委常委会审定,确定岳阳市此轮申报全部为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共75个,总装机规模6415
实施意见指出,要严格控制涉水光伏。我区通南地区所有河道严禁发展涉水光伏发电项目;里下河地区镇级以上河道(含镇级)、圩外河道(含滞涝圩)严禁发展涉水光伏发电项目,里下河圩内河道光伏发电项目占用水域面积比例需严格控制。
5月12日,福建省厦门市工信局印发《关于厦门市技术创新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满足以下条件的太阳能光伏项目可申请技术创新“白名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