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2023年)》的通知。其中指出,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根据实际合理控制,节约集约用地,尽量避免对生态和农业生产造成
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其中,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占补平衡。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进出平衡
项目备案审批效率,并尽快出台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政策细则。一是地方能源局要加强与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研究推动出台光伏用地、用林、用草、用海政策,为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二是降低项目投资壁垒
10月21日,重庆市林业局关于征求《重庆市林业局关于规范光伏项目使用草地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全市草原资源现状与生态状况评估情况,将基本草原和基本草原以外属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草原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世界自然遗产地、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珍稀濒危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重要原生境、生态保护红线内的草地划分为光伏建设禁止区,区内禁止
9月25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林业局、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的通知》,从布局、光伏用地地类认定管理以及监管等方面给出有关要求。文件指出,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I级
、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等,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涉及重要湿地的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全面分析评估对区域湿地及迁徙候鸟的
从2013年国发24号文首次出台光伏用地方面的相关政策以来,土地问题便一直贯穿着光伏行业,尽管在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从国家到各省市级均出台了多个光伏用地政策,但光伏用地问题,尤其是土地税,由于国家
光伏+近年来,随着光伏可利用土地资源不断减少,以及光伏用地管理要求不断高,“光伏+”应用场景愈发多元化。交通运输排放作为主要“碳源”之一,约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10%,光伏发电在交通领域的渗透率也
。以江苏、山东和四川三省为例,江苏省目前已建成公路分布式光伏电站54个,全省累计并网交通光伏装机24兆瓦,实现了连徐、沿海、宁宿徐等沿线服务区和收费站清洁能源全覆盖。“光伏+高速公路”模式的政策支持一
负责同志,面对面指出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严肃批评,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地方政府压实责任,加大整改查处力度,坚决遏制耕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其中涉及能源领域的有:河北省石家庄市光伏用地违法违规
红线非法开采砂石资源;无极县北苏镇政府违规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无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执法不严,默许、纵容赵某等4人违法占地建设制门厂及仓库。二是光伏用地和交通基础设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总量
近两年,我国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确立为顶层战略布局,并研究出台政策,引导大型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滩等未利用地建设,推动海上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据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海洋能发展中心表示
,我国大陆海岸线长1.8万公里,按照理论研究,可安装海上光伏的海域面积约为71万平方公里。按照1/1000的比例估算,可安装海上光伏装机规模超过70GW。在国家政策的驱动下,沿海城市积极响应“双碳”目标
;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还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的光伏项目,用地计划由省级直接核销。鼓励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选址建设大型光伏基地;对于油田、气田以及难以复垦或
规定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符合光伏用地标准,位于方阵内部和四周,直接配套光伏方阵的道路,可按农村道路用地管理,涉及占用耕地的,按规定落实进出平衡;其他道路按建设用地管理。通知中还特别强调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对
该项目属于违建,那么按照投资企业要求兑现赔偿的可能性便微乎其微,最后结果如何还要看谈判,而投资企业在该项目中的亏损已经注定。事实上,投资企业对光伏用地禁区几乎是避之不及,但政策变更则是难以预料的风险
,尤其是随着新版光伏用地管理政策的出台,各省市再度发起了对复合光伏项目用地合规性的核查。因此,建议投资商在立项前期一定要做好项目所在地的背调工作,从土地属性、地方管理政策以及前期手续等方面做好万全应对,以避免后续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