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参与2023年度新能源竞配项目的公示。根据公示,76个项目(总容量685.85万千瓦)符合资格条件,拟同意参与竞配。24个项目(总容量224.9万千瓦)不符合资格条件,拟暂不安排参与竞配。通过梳理,参与竞配的风电项目共计3.7GW,光伏项目2.7GW,风光一体/大基地项目480MW,投资企业包括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等。根据《省能源局关于探索开展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
日前,浙江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岩区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新建工业厂房争取“应上尽上”设计和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屋顶光伏发电安装面积达到80%。特色小镇、小微园区的现有工业建筑屋顶光伏发电安装面积比例争取达到50%以上。新建工业项目在投资协议中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明确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内容。政策方面,文件指出,对工商业屋顶建设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国家层面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碳足迹核算和标识在生产、消费、贸易、金融领域的应用场景显著拓展,若干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和碳标识实现国际互认。到2030年
11月22日,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安市建设山东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以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能、地热能为补充,推动新能源多元化、协同化、规模化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550万千瓦以上。建设以千万千瓦级“储能之都”“泰安锂谷”“光伏+装备制造基地”为支撑,化学储能、制氢储能等为辅助的新型多元化储能基地,推动新型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
11月23日,据工信部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四次制造业企业座谈会精神,加强光伏行业规范管理,引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指导下,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工作,制定《光伏组件功率规范诚信标定和溯源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详见附件),并于11月21日组织光伏领域相关企事业单位正式发布。《自律公约》瞄准确保光伏组件功率准确溯源、减小功率
11月21日,《广东省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2024 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704号)文件发布,对广东省2024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安排:市场规模:2024年广东电力市场规模约为6000亿千瓦时,与2023年5500亿千瓦时的市场规模相比,增加了500亿千瓦时。市场主体准入标准:鼓励 10kV 及以上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其中年用电量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官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实施细则 2023 年修订版(试行)。文件指出:利用新增负荷或厂用电负荷配建的全额自发自用新能源项目,适用于以下场景:1.在自有建设用地或周边符合新能源建设要求地块,建设全额自发自用分散式风电项目,容量不超过 5 万千瓦。2.在自有建设用地或周边符合新能源建设要求地块(含建筑屋顶、墙体),建设全额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容量不
山东菏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用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通知中提到,租用他人屋顶以盈利性质为目的的光伏项目,须以项目公司进行备案,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管理。文件如下:
11月14日,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鼓励企业入园进区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高标准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园区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和建筑物建设分散式风电、屋顶光伏项目,鼓励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设施、用户侧储能设施和新能源微电网,提升园区供电保障能力。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中央发电企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国家地热能中心,地方独立电网公司,地热能开发利用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我们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利用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