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首批碳达峰试点名单的通知。确定张家口市等25个城市、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10个园区为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
12月5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对实际投入100万元以上的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按其上年度实际发电量给予最高0.3元/千瓦时且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支持重点领域中试及产业化。对储能、氢能、光伏、安全应急、节能环保领域中试及产业化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10%给予扶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重点领域应用示范。对获得上级部门扶持的储能、
12月4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智慧港口和智慧航道建设的意见》,文件提出:加强数字赋能绿色发展。推进港口岸电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岸电服务水平和岸电使用监管能力。鼓励“光伏+”储能、“风电+”储能等清洁能源多能互补及设备迭代升级。推动码头运载设备电动化,提升新能源水平运载设备比例。推进能耗智能监测、能源智能管理、环境智能监测等系统的应用。鼓励应用喷淋抑尘智能联动控制系统,提高用水节水智能管理水平。
《意见》提出,主要目标是与上海市“双碳”战略目标和能源规划相衔接,2023-2025年,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光伏规模超过10万千瓦;2026-2035年,推动光伏薄膜、光伏幕墙等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和规模化、市场化应用,全市新建居住建筑光伏规模超过50万千瓦。
文件指出,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规范〔2022〕14号,以下称“14号文”)、《关于开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线上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能源〔2023〕174号),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批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奖励目录的核实确认工作。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加快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在有条件的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大型建筑、工业园区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推进天然气主干管网“县县通”工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鼓励发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企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广装配式建筑,推动
12月4日,河南郑州发改委发布关于排查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的通告。一是强制要求配套产业。今年以来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领域,区县(市)政府或相关部门,是否在相关文件中明确或者变相要求项目必须配套产业或者引入产业;虽未明文规定,是否口头强制要求配套产业,或对于没有允诺配套产业的项目和投资主体给予阻碍或明显歧视政策。
12月4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加强基础研究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开展高效低成本规模化绿氢制取及储运、钙钛矿/叠层光伏、水伏能量转换高能量密度储能、高安全低成本长寿命储能、零碳排放能源系统等前沿科技问题研究,实现能源系统深度数字化和智能化。注重一体推进,统筹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协调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和布局结构,全面提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开发、产业发展融通转换效能。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山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的通知》,正式下达山西省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年度建设计划,共143个项目、装机1477万千瓦。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关于实施金融赋能四川新型工业化主引擎“融雪行动”的意见。文件提出,发展绿色金融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发展“绿色供应链金融”,引导金融资源聚力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扩大绿色信贷、能效信贷,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支持清洁能源、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融资需求和省内绿色低碳园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近零碳排放园区等各类特色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