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双碳”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征集推荐的通知发布,征集推荐类别包括绿色建筑和其他示范场景(项目),其中绿色建筑包括分布式建筑屋顶光伏和建筑一体化光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其他示范场景(项目)指有关城乡建设领域“双碳”示范应用场景(项目)。
11月14日,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宣城市光伏建筑应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推进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推广异质结、柔性铜铟镓硒薄膜等光伏发电和储能技术在建筑上的应用;到2023年底,累计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培育1-2家行业龙头性企业,牵引带动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确保2030年前有色金属行业实现碳达峰”。
11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1年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批前公示》,共包含2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20.20717MW,涉及补助资金506.3849万元。
1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准确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范围,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
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有序推进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月15日,北京市经信局发布《关于征集北京地区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和项目的通知》,明确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和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优先考虑光储融合、交通应用、农业应用、信息技术、产业链提升、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六个方向。
11月14日,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政府印发《宣城市光伏建筑应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大力推进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系统建设,推广异质结、柔性铜铟镓硒薄膜等光伏发电和储能技术在建筑上的应用;到2023年底,累计新增光伏建筑应用装机容量不低于200MW,培育1-2家行业龙头性企业,牵引带动一批上下游配套企业。
11月14日,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发改局发布《关于2021年禅城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批前公示》,共包含2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总装机20.20717MW,涉及补助资金506.3849万元。
11月1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有色金属行业燃煤窑炉以电代煤,提升用能电气化水平。在气源有保障、气价可承受的条件下有序推进以气代煤。推动落后自备燃煤机组淘汰关停或采用清洁燃料替代。严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领域以外新(扩)建燃煤自备电厂,推动电解铝行业从使用自备电向网电转化。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