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杭州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确保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600MW以上,力争达到2000MW以上,累计装机3300MW以上。原文如下:
日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均要求注册地为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的企业,请按照该通知要求将加盖公章和骑缝章的相关材料
(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电子版包括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本)于11月30日前交至我局绿色制造和材料处(市民中心C3116室),并做好现场考察准备。原文如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
近日,贵州省《毕节市“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发布。规划提出全市新能源发展目标,到
2025年底,新能源装机超过2014万千瓦,装机占比达到53%以上。其中,光伏:到“十四五”末,力争我市
光伏装机达到1595.2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1260.7万千瓦以上。风电:到“十四五”末,力争我市风电装机达到590.6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在399.1万千瓦以上。另外还有氢能、生物质、地热能等。此外
近日,江苏扬州市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提出,到2023年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邮市、仪征市和江都区建成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示范县
(市、区);到2025年底,全市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新增574万千瓦以上(含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项目),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5%以上;全市新建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厂房屋顶建成光伏
11月23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用于支持开展减污降碳等方面相关工作。根据通知内容显示,本年度共下达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210.1079亿元,其中,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额度134.4亿。内蒙古13.5264亿元(包括清洁取暖改造资金12.8亿元,分别为:包头市2.4亿元、呼和浩特市5.6亿元、乌兰察布市2.4亿元、巴彦淖尔市2.4亿元。以下为通知
11月24日,河南省工信厅、发改委、住建厅、交通厅、农业厅等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的通知》,对示范企业、示范项目予以支持,包括:1)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2)支持建设
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优先支持的方向包括:1.光储融合。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提升光伏发电稳定性、电网友好性和消纳能力,包括多能互补、光伏制氢、光伏直流系统、自发自储自用等方向。2.交通应用。包括在
11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基本规则》提出,推动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监管办法》提出,储能等纳入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的市场主体。文件显示,电力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企业和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
11月24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国家级第三批智能光伏 试点示范企业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方向为光储融合、交通应用、农业应用、信息技术、产业链提升、先进技术产品及应用。原文如下
: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开展国家级第三批智能光伏 试点示范企业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11月24日,陕西省发改委公示了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结果,共确定82个项目8.01GW纳入2022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其中光伏5.25GW,风电
11月23日,河北省发布《关于暂停申报2022年度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企业名单》的公示。通知显示,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按照对存有逾期未全容量并网项目企业,原则上在全省范围内暂停该项
目相关企业当年新增项目申报的政策要求,现将暂停申报2022年度保障类、市场化企业名单予以公示。根据名单显示,被暂停的风电、光伏项目有28个,共计281.4万千瓦;项目主要分布在张家口、秦皇岛、石家庄、邯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