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措施,积极利用政府产业基金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光伏行业标准规范和认证,加大对光伏应用的绿色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光伏产业链相关单位、光伏开发商合作,加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力
为指导,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加强统筹规划和数字赋能,按照尽用空间、就近并网、促进消纳、合理存储发展的总体思路,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全力
企业利用屋顶资源自建光伏电站,降低企业能耗。鼓励工商业企业将闲置的屋顶资源以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与投资主体合作,实现利益共享,辖区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对安装使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工业企业,可按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分工负责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全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项目建设。县级各有关部门职责分工见附件1。(责任单位:县府办、县发改局、县级有关部门)(二)强化考核评估。强化进度统筹
绿色低碳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十四五”全县新增光伏发电
20万千瓦。二、推进原则(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整县试点带动,加强对屋顶资源管理、项目招标、项目融资和并网、电网结算
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深化金融服务。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各级金融机构落实好无还本续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政策,加大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8%以上;2023年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行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基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100%,为有效推动2025年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达到50%打下坚实基础。二、重点领域
行业。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主管部门提出纾困企业名单,报金融监管部门汇总,对接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合理通过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市金融局、市商务局
7月7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印发清远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快建设佛冈县中核水头乡村振兴2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华电清远英德英红仙桥“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一批
屋顶资源,大力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广太阳能供热应用,新增太阳能发电装机200万千瓦。详情如下:目 录第一章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二)规划目标(三)重点领域第二章优化产业结构,加快绿色转型升级
6月27日,仙桃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仙桃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文件指出,有序推进集中式风电项目建设,大力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引进有实力的投资主体在郑场、毛嘴、三伏潭、胡场等沿汉江一带
制度,推行节能低碳环保产品认证。指导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行业企业做好配额核定、清缴和交易等工作。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开展我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
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发展,有序推动整县(市、区)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通知还指出,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示范推广高效低排放生物质炉具、新型节能电暖炕等农村
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举措,是指导云浮市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也是编制能源年度计划,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实施能源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第一章发展环境第一节发展现状“十三五”以来,云浮市深入学习贯彻
6月23日,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间云浮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将持续加快,光伏发电方面,得益于光伏技术发展进步,预计“十四五”期间我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按照推进五大战略、打造六个样板地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示范先行、有序推广,积极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全力推进新能源开发应用和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加大绿色信贷的规模,采取灵活的信贷政策和优惠的利率政策,探索以项目售电收费权和项目资产质押的光伏贷贷款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领导小组加工作专班的
绿色转型升级,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打造绿色健康安全的餐饮产业链。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加强用餐管理,深化绿色食堂建设,厉行反食品浪费措施。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依法依规依约落实节粮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