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将在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而位于嘉兴光伏高新区的屋顶光伏项目,在项目建成后的前3年,浙江省将再补贴0.3元/千瓦时。
深度解读内发改能源字[2014]981号《关于重新报送2014年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
对7月1日后在该市建成并网、且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中的建筑用光伏构件及逆变器产品的分布式电站项目,在享受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为100万元。
为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需要,促进风电、光伏发电科学发展,规范电网企业与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之间购售电行为,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4年7月1日印发了风电/光伏《购售电合同(示范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