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能源结构的持续优化,清洁能源的利用已成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动力。云南,这个拥有得天独厚光照资源的西南边陲省份,正借助一系列光伏发电政策的东风,大力发展光伏产业。
近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光储办)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印发《安徽省光伏建筑一体化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统筹推进先进光伏技术在建筑领域应用,积极稳妥推进建筑和光伏设施同步开发建设。
3月4日,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服务壮大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改革。同一市辖区或县(市、区)编制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生活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厂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可予以“打捆”环评审批。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光伏发电、陆上风力发电、新能源工业等项目,实施环评审批与污染物总量指标“脱钩”管理。
3月5日,江西省发改委发布《江西省能源局关于逾期在建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2022年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期限延长至2024年9月20日,全容量并网项目按20%/2小时落实调峰能力。
3月3日,内蒙古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发布《阿拉善盟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实施主体竞选公告》。
日前,甘肃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公告》,公告称规范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许可登记。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时,“机组情况登记”同一栏目中可登记单台/个(以下统称台)机组/单元(以下统称机组),也可登记多台机组。登记单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机组首次并网发电的日期;登记多台机组的,投产日期为多台机组中最后一台机组并网的日期。同一批次投产
2月29日,浦北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浦北县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因地制宜加快推广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发展公共机构分布式太阳能光伏项目建设,鼓励“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扩大“绿电”利用规模。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促进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强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动县乡村公共机构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
2023年,在储备项目多、投资和发电成本下降迅速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风、光新能源再次实现了跃升发展。据统计,全年新增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约2.9亿千瓦,同比增长133%,在新增装机中占比超过80%;新能源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黄山市零碳(近零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指出主要目标为:到2026年,低碳城市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全市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较2023年实现翻番,建成近零碳园区1个、零碳景区3个、零碳村庄7个,林业碳汇项目开发交易机制基本健全,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公众主动自觉选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近零碳(零碳)发展典型经验、典型模式。
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内市监标准字【2023】461号),经自治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专家复审,由我协会、中节能、华为、山路能源等单位牵头编制的《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站运行维护规程(DB15-T 1428-2018)》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复审结论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