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7年12月22号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要求降低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
索比光伏网讯: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部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其中说明根据当前光伏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情况,降低2018年1月1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逐步退坡的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明确降低2018年光伏发电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扶贫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能源局、扶贫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