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62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等文件要求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循环经济助力降碳等方向,支持规模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支持退役风电光伏设备等循环利用。
3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持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绿色制造梯度培育机制。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推进煤电机组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和主要流域水
1月24日,河北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违反客观规律大干快上、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问题专项整治完成情况的通报。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其中,《纲要》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其中提到: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电力装备、新能源汽车、太阳能光伏、通信设备、动力电池等优势产业领先地位。
征求意见稿提出,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综合考虑应用规模、能源消耗量和节能降碳工作需要,扩大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覆盖范围,在2022年已明确能效水平的20种产品设备基础上,增加服务器、充电桩、数据中心、通信基站、工业锅炉、光伏组件等22种产品设备,基本实现重点用能产品设备全覆盖,进一步支撑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习近平强调,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加快构建具有东北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根基在实体经济,关键在科技创新,方向是产业升级。要牢牢扭住自主创新这个“牛鼻子”,在巩固存量、拓展增量、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上下功夫。
为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807号),现将2023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4年预期目标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7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提出,加强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推动煤电、气电、风光电互补。新建项目应优先依托园区集中供热供汽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增自
7月2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指出,明确一批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的重点细分行业。国家发改委将在交通、水利、清洁能源、新型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