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当初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项目核准制在制度设计中并不存在“路条”审批程序。当时仅在发改办投资(2005)1463号规定中,有“对特定项目试行出具咨询复函”的措施。然而,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发改委却将针对特定项目的咨询复函,作为所有核准项目的一项核准前置条件。“路条”审批由此产生。
光伏“路条”摊上大事了!10月9日,国家能源局“特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紧接着,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这是国家能源局要对光伏“路条”动真格了。
倒卖能源项目路条的乱象,一方面抬高了市场开发成本,亦拖延了项目投建进度。在连发两个特急文件打击这一行为后,国家能源局昨日
光伏路条摊上大事了!10月9日,国家能源局特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紧接着,10月12日,国
索比光伏网讯:光伏路条摊上大事了!10月9日,国家能源局特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紧接着,
国家能源局发布《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15条措施加强落实光伏发电有关政策。具体包括各地区要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规划工作;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加强对建筑屋顶资源使用的统筹协调;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标准和质量管理;建立简便高效规范的项目备案管理工作机制等十五条措施。
近期,国家能源局连发两文件,分别为《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和《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电源项目
近期,国家能源局连发两文件,分别为《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和《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电源项目投机行为受到能源主管部门的关注,违规操作将受到打击。
“电源项目投机行为”最近是热门词,国家能源局两则文件中专门提及。并明令“坚决制止新建电源项目投产前的投机行为”,“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