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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重拳出击光伏“路条”交易杀无赦?

发表于:2014-10-21 13:39:06     作者:赵晨 来源:中国电子报

索比光伏网讯:光伏“路条”摊上大事了!10月9日,国家能源局“特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紧接着,10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又发布了《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这是国家能源局要对光伏“路条”动真格了。

倒卖“路条”让行业“乌烟瘴气”

倒卖“路条”增加了光伏电站的投资成本,损害了投资者的积极性,甚至导致电站建设偷工减料,运营时问题频发。

“路条”指国家发改委同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文,一般形式是由发改委部门下发的《关于同意某某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记者了解到,在光伏行业中,仅拿到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文件被叫做“小路条”,文件名称一般为《关于某某公司开展某某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的复函》。在该文件中确定了项目的场址等信息,该文件在下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需尽快办理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矿产压覆以及电网接入等前期工作事宜。

在完成以上环节以后,再获得《某某发改委关于某某项目核准的批复》的光伏电站项目,则是被认为拿到了“大路条”。

一般来说,拿到“小路条”需要半年时间,而“大路条”需要的时间则更长。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建设的航禹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丁文磊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想拿下“大路条”,前后需要找六七个部门,并且是县区级、市级、省级逐一批复。这其中的复杂与艰辛可想而知。

有需求就有市场,买卖“路条”生意应运而生。一位长期从事光伏电站建设的企业负责人表示:“因为‘路条’一般具有地域性,所以专业跑‘路条’的多是熟悉情况和流程、有渠道、有经验的当地人,他们拿下‘路条’后再转让给光伏电站投资商。”而这些人,被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王仲颖称之为“二道贩子”。

“只要在当地有很好的资源关系,就可以轻易地拿到‘路条’,然后不断地进行交易。”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一位负责新能源业务的人士告诉《中国电子报》记者,“这无形之中增加了很多成本,浪费了资源、配置。以我们之前收购的一个项目为例,中间被倒手了两次,项目成本不断地增加,收益率也随之大幅下降。”

而在多番转手之后,部分光伏电站的最终承建方为了消化提高的成本,不得不在工程上偷工减料,最终导致电站运营时问题频发。“‘路条’倒卖现象大大增加了光伏电站的投资成本,损害了投资者的积极性,把这个行业搞得‘乌烟瘴气’。”丁文磊叹道。

政策频出直指“路条”投机

国家能源局直接指出,禁止买卖项目备案文件及相关权益,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光伏电站项目,如果投资主体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备案。

实际上,在业界的强烈呼声下,国家能源局打击“路条”投机早已开始。去年年底,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小路条”就此退出了历史舞台。今年9月4日和10日,国家能源局分别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加快培育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有关要求的通知》。其中,对开建时间、园区统一协调、区域电力交易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均做了细化规定,并要求各示范区方案于9月30日前备案,确保今、明两年分布式光伏装机目标完成。对于2014年9月底前未开工建设,或年底建成规模低于2万千瓦的示范区,将取消其示范区称号。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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