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坚决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等各类整改。聚焦重点行业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和VOCs综合整治,实施14个大气治理项目,实现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推动钢铁企业、焦化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善排污监督管理,建成
停产企业、4户僵尸企业和7个停建项目,推动存量问题清仓见底。着力打造深度节水型城市,确保疏干水利用率、再生水回用率分别达到75%、6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20年下
企政策,退税和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4000亿元。“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建立。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蜀道集团跻身世界500强。开展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建设“天府中央法务区”,获评
。铁心布置、铁面检查、铁腕执法,以铁的作风坚守生态红线。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155项整改任务完成152项,第二轮6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42项,国家移交的71个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完成63项
能源保障是安全可靠的。面对这一轮冷空气过程,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要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应对,重点是做到四个“保”:保正常生产、保正常运输、保顶峰出力、保个案快速处置。一是保正常生产。针对雨雪可能导致的停产
差距,所以有些企业履约做得不好,这种情况是存在的。政府将加强对所有能源中长期合同的监管。去年以来,我们电煤和供热用煤的中长期合同收到了300多起不履约或者履约不好的投诉,通过推动整改,大部分已经得到
燃煤电厂的最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污染物排放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要限产或停产改造,推进排放和能耗水平偏高的自备机组要加快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到2025年,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300克
、投入产出低的行业新增产能,推进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加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问题整改,从源头杜绝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重复、盲目建设。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控煤炭消费总量,加快优化存量,紧盯
有序疏解,雄安新区累计完成投资超过4000亿元,北京城市副中心每年投资超千亿元。长江经济带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加快推进,优良水质比例已经提高至92.8%。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呈现
杜绝随意关停产业链重点企业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坚决避免疫情防控的简单化、一刀切和层层加码等问题,努力确保工业园区有序运转、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持续抓好物流保通保畅,着力做好能源、原材料安全保供
清理整治“回头看”以及闲置土地大起底和集中处置攻坚行动,将全盟近5年违法用地和例行督察整改不到位问题全面纳入专项整治范围,补充完善问题台账,强化整改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地区各部门责任,以“零容忍”的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地”改革任务,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逐步推广扩大“标准地”在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中的占比。鼓励通过追加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存量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全面盘活开发区停产企业
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以及闲置土地大起底和集中处置攻坚行动,将全盟近5年违法用地和例行督察整改不到位问题全面纳入专项整治范围,补充完善问题台账,强化整改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各地区各部门责任,以“零容忍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标准地”改革任务,各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逐步推广扩大“标准地”在新增工业用地出让中的占比。鼓励通过追加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存量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全面盘活开发区停产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违反公平执法行为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防止任性执法、类案不同罚、过度处罚等问题。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严禁未经法定程序要求市场主体普遍停产
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坚决纠正“新官不理旧账”、“击鼓传花”等政务失信行为。2022年底前,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
、培训、宣传。(六)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督促中央企业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第四条 中央企业节约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
内容、方式和时限如实规范披露环境信息。第二十条
中央企业应自觉接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加强边督边改、督察问责和
日计罚、责令停产、恢复原状、公益诉讼、污染损害赔偿等手段强化威慑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专项执法,区县交叉执法等工作机制。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依据《规划
督促其限期整改。对玩忽职守、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四、落实配套措施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研究。结合引导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需求,从财政奖励、税收优惠、信贷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