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6〕1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发改委于3月份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办法系统阐述了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的执行办法,厘清了政府、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之间的责任。为解决弃发限电,推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奠定了基础。
发改委于3月份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办法系统阐述了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的执行办法,厘清了政府、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之间的责任。为解决弃发限电,推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奠定了基础。
最近备受关注的甘肃千亿风电基地停摆事件,让优先发电权再次进入了公众视线。但颇为值得玩味的是,这一早在2006年就被写入《可再
《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十年之后,最难产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终于落地。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
3月28日,为加强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国家发改委正式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的发布让可再生能源行业兴奋了一把。这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其出台的背后有错综的利益博弈。博弈主体不仅是电网企业与可再生能源运营商,还包括化石能源与非化石能源、能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有了更切实的政策保障。这份文件其实不算很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国电投、神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