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从商务部获悉,中国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日前发布声明称,截至目前,印度财政部没有在官方公告上针对中国、中国台湾地区
截至目前,印度财政部没有在官方公告上针对中国、中国台湾地区、美国、马来西亚出口至印度的光伏产品发布反倾销税令。根据印度法律规定,财政部若对本案决议征税,应当自印度商工部终裁之日起3个月内,即2014年8月22日之前,在其官方公告上发布相应反倾销税令。由此,我们认为,印度财政部应已决议对此案涉案产品不予征收反倾销税。
这已经不是媒体第一次宣称中国的光伏产业正在历经“寒冬”了。美国商务部不久前公布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所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将向相关产品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保证金,我国多家A股市场上市企业“中枪”。
印度财政部近日决定不执行印度商工部对来自中国、中国台湾、美国、马来西亚的进口光伏产品的反倾销最终征税裁决,此案在经历了21个月后最终以不征税结案。
2014年7月29日,中国常州,天合光能就美国商务部于2014年7月25日公布的对从中国大陆和台湾进口的晶硅太阳能产品反倾销调查初裁给予回应。天合光能是向美国出口以上光伏产品的中国企业之一。
继美国商务部于6月2日公布对中国有关光伏产品的反补贴初判税率后,7月25日,美国再次公布了针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相关光伏产品
2014年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对输美光伏产品反倾销调查做出倾销初裁。台湾地区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7.59%至44.18%的临时反倾销税,中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Canadian Solar Inc.,NASDAQ:CSIQ,以下简称“阿特斯”)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并发表如下声明。
随着与中国太阳能贸易战的进一步升级,美国商务部于当地时间7月25日决定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太阳能电池组件加收新的反倾销关税,并且第一次将关税范围扩大至台湾生产的电池片。
美国时间2014年7月24日,美国商务部正式公布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第二次“双反”调查反倾销初裁决定,中国大陆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6.33%至165.04%的临时反倾销税,台湾地区光伏企业将被征收27.59%至44.18%的临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