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前数据公布的通知,详情如下:原文如下:关于2022年可再生能源消纳配额交易前数据公布的通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
报告全面介绍了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市场交易和履约情况,对配额分配和清缴的工作考虑做了说明,总结梳理了碳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制度体系建设进展,对加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质量管理相关举措做了介绍。
经证监会同意,工业硅期货12月22日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工业硅期权12月23日挂牌交易,这是我国首个上市的新能源金属期货品种。上市的工业硅期货首批合约为5个,挂牌基准价为18500元/吨。工业硅是绿色低碳品种
12月18日,内蒙古工信厅发布关于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名单的公示,6家企业参与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力交易企业名单,其中包含1家光伏企业——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原文如下:为落实《内蒙
12月7日,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印发,该规则适用于浙江电力市场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启动后,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等相关事宜另行规定。电力交易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
11月30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动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积极开展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绿色电力生产、消费证书制度要求,支持以风电、光伏为主的绿色能源开发和消纳利用。深化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优化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抵销机制,推进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中心建设。
11月18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公开征求《湖南省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2022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服务买方是指湖南电网范围内电力调度机构管辖且装机容量大于10兆瓦及以上的火电、水电、风电、光伏等并网发电主体及市场化电力用户。
11月16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明确,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11月16日,天津市工信局发布《关于做好天津市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的通知》,其中包含《天津市绿电交易工作方案(2023年修订版)》,方案明确,绿色电力产品是指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上网电量。
11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十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大力推动光伏、风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发展和储能设施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开发利用核能,增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实施“外电入鲁”提质增效行动,不断提高省外来电规模和绿电比例。到2025年,全省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外电入鲁”规模达到1500亿千瓦时以上、力争达到1700亿千瓦时,非化石能源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