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发改局两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明确,本办法所称的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根据浙财建
标识的新建项目,列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试点示范项目,取得国家、省级认证的智能建造产业基地,按照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给予支持或适当资金奖补。对符合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按照规定给予适当补助。取得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的,优先列入政府采购目录。
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完善经济政策。市、县两级财政加大节能减排支持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研究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为
12月21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补助范围和标准:光伏发电项目。光伏项目装机容量为500KW-1000KW且并网发电的,每个
》(浙财建〔2022〕4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附件:舟山市普陀区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管理办法舟山市普陀区
专项资金挤占、挪用和截留等现象,一经发现,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处理。5.六库街道办事处负责每年对本街道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使用计划和使用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技术改造,多措并举激发制造业民间投资活力。一是促进重点产业链投资。强化资金支持、项目推进和企业招引,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产业链培育。研究制定产业链激励一揽子政策,列支2亿元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全方位支持产业链
产业链协作配套签约活动,推动30个项目落地。二是支持数字经济投资。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数字山西”建设。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1.2亿元,重点支持两化融合及信息化、智能制造示范
重点任务,加强产业发展、研发创新、人才引培等专项资金(基金)统筹,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加大对产业创新、集群培育、企业做强、融合发展、公共平台建设等产业链关键环节、薄弱环节的政策支持力度。(三)落实负面清单
12月20日,大安经开区发布关于申报2022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大安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围绕“生态大安”建设,打造清洁能源生产消纳基地。引进国内一流能源装备制造企业,完善风电
专项资金,重点投向新一代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公共领域智能化、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等领域。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资金支持。研究制定嵊泗县数字经济建设鼓励政策,对具有公益性的社会投资项目提供场地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改革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强紧缺专业设置引导。统筹利用中央和自治区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结合专业
专业资源,聚焦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接自治区重点产业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5.加强紧缺专业设置引导。统筹利用中央和自治区职业教育专项资金,结合专业建设项目和调整需求,实现差异化激励,支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