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千瓦。此外,认证标准中还明确了取消资质的多种情形,包括违反认证规定、技术标准不合规、项目执行不到位、不回应客户投诉、公司破产、未签订正式合同等。三、申请流程与技术资料要求:强调专业团队与合规能力
开放综合枢纽,强化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长江黄金水道高效衔接,畅通长江、嘉陵江航道。大力发展“铁水联运”“江海联运”,推动多式联运高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货运周转量。针对物流“最后一公里”堵点卡
,完善规建管治运一体闭环协同治理体系,实施城市品质综合提升行动。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提升城市风险评估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实施立体绿化,高水平打造一流滨江公共空间和城市山地生态
要求的,可依规办理接网手续;新建项目申请接入容量超过电网剩余可接入容量、不满足电网安全要求的,各县(市、区)电网公司要优化电网设施布局,全面提升配电网供电保障能力和综合承载能力,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后
施工(试验)单位资质是否满足有关要求,并检查光伏组件、逆变器、并网开关等核心涉网设备合格证、出厂资料、购置发票抬头与备案主体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并网,未经电网公司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严禁擅自并网
近日,美国太阳能企业SunPower因未及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10 - K年度报告,收到纳斯达克不合规通知。按照纳斯达克要求,SunPower需在6月27日前提交合规恢复计划
代理备案需制定服务指南,原则上每周一次。严格规范自然人名义备案项目,区分“办法发布前”“发布后”不同情形分类处理,强化项目甄别,从源头杜绝不合规操作,维护市场秩序。接网消纳高效化,打通项目落地“最后
4月2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与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通过优化上网模式、简化备案流程、保障接网消纳、规范整村
,分领域分行业明确设备更新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加强重点领域设备更新项目常态化储备。完善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引导更多经营主体开展设备更新。(四
“反向开票”,规范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税收秩序。实施再生材料推广应用专项行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等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严厉打击“作坊式”回收拆解,依法依规查处非法回收
规开发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各类型划分标准执行《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要求。第五条
加强对投资主体的指导,投资主体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投资建设成本、市场供求情况等,依法依规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第十一条
各县(市、区、特区)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
,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类型。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是指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庭院投资建设,与公共电网
身份识别代码。第四章 建设管理第十八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做好选址工作,并及时向电网提交并网申请,取得电网企业对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的书面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
投资主体在未签订责、权、利对等合同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农户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利用农户住宅建设的,应当征得农户同意,切实维护农户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农户意愿
、强制租赁使用农户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与自然人签订的合同与协议应当责、权、利对等,不得转嫁不合理的责任与义务,不得采用欺骗、诱导等方式侵害自然人合法权益。原文如下:镇雄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法律规定的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自然人作为投资主体,依法依规开发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四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为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大型工商业四种
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以光伏发电设施“产权归谁、责任归谁”为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落实监管责任。第三章 备案管理第十五条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备案机关应当遵循便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