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江松科技IPO的审核。就江松科技的核心产品判断,其本次IPO终止的核心原因或为TOPCon技术路线产能规模接近饱和。招股说明书指出,江松科技于2022年为适配TOPCon工艺,率先推出新一代自动化设备,并基于技术积累,沿主流TOPCon电池工艺不断深挖延伸。
2月8日,明冠新材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同意终止投资建设肥东县太阳能背板及功能性膜生产基地项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终止项目等相关手续。基于上述情况,2025年第四季度,明冠新材与肥东县人民政府经过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在获得肥东县政府明确同意终止协议,且双方均不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追究责任,明冠新材决定终止明冠合肥背板、胶膜及功能性膜项目的推进工作。
2月8日,林洋能源发布公告,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18,949,000股股份进行注销。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2月8日,林洋能源发布公告,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特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第六,股份回购及股东增持。
2月8日,林洋能源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启东市华虹电子有限公司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公告指出,华虹电子本次增持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旨在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棒杰股份表示,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结果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及仲裁事项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数据须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林洋能源此次推出股份回购举措,正是顺应行业趋势、落实监管要求的关键布局,体现了公司在行业发展浪潮中的前瞻视野与责任担当。同时,林洋能源本次还披露了《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公告》,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尚未使用的1894.90万股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林洋能源以业务稳步发展推动估值提升为核心,同时推出股份回购、控股股东增持等举措,向市场传递出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坚定信心。
2月6日,爱旭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与Maxeon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公司获得Maxeon过往以及未来5年内新增单独或共同拥有的除美国以外的所有BC电池及组件专利授权,且不涉及反向授权。本次专利许可费总计人民币16.50亿元,公司将于未来5年内分期支付,首年许可费为人民币2.50亿元。爱旭股份表示,公司自身在BC领域已完成强大的专利布局,叠加本次获得Maxeon所许可的近千件专利后,将构建起合作双方在BC领域更加稳固和全面的专利护城河。
2月6日,天宜新材发布公告,因公司及子公司江油天力新陶碳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众诚胜丰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近日天力新陶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被司法划扣532,525.07元。天宜新材表示,上述募集资金被划扣对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使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募集资金账户被划扣事项,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林建伟先生自表决权委托到期之日起放弃所持公司178,236,987股股份的表决权,弃权期限为36个月。公告显示,根据2022年11月10日林建伟先生、张育政女士与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林建伟先生在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内将其持有的中来股份1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浙能电力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