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陕西省2026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为助力高排放地区(企业)低碳转型,提高新能源项目消纳水平,重点支持风光一体化、风光储一体化、草光互补、林光互补、风电光伏制氢、新能源与煤电(油气、化工、高载能)融合、零碳园区、零碳矿区等集成融合项目发展。
风电项目:应于2027年12月底前完成核准,2029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光伏项目:应于2027年6月底前完成备案,2028年12月底前全容量并网。
各市制定的竞争配置办法应包含企业投资能力、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企业技术能力等要素。应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电网接入消纳能力作为重要竞争条件。各市可参考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评分参考标准,制定竞争配置评分细则和分值,但不应设置或变相设置有违市场公平的条款。可采取综合评分法,其中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电网接入消纳能力不得低于60%。
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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