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林洋能源(SH:601222)发布公告,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特制定估值提升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聚焦主业,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二,切实回报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第三,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第四,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价值。
第五,践行新能源时代使命,助力高质量发展。
第六,股份回购及股东增持。
公告显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其中,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25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7.52元,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4年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7.60元。
林洋能源董事会认为本估值提升计划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等因素,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注重公司长期价值创造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战略规划,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高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一致同意通过本估值提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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