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2026年一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等级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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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6—2029年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情况。该项目由郑州航空港区豫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总装机容量450MW,划分为三个标段,每标段150MW。公示于7月2日发布,共吸引49家(次)投标单位参与,其中标段一和标段三各17家、标段二16家,多数为央企或地方国企牵头的联合体,涵盖工程公司、设计院及专业电力企业。文中列出了各标段全部投标单位名单及其联合体构成,但未披露具体中标结果及报价数值。该公示标志着河南规模较大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进入实施前期阶段。
7月1日,丽水创天联航杭州综保区1.163MWp屋顶光伏项目EPC中标揭晓: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245.38万元(约2.11元/W)中标。项目位于杭州钱塘区,交流侧装机1100kW,接入0.38kV配电房,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全流程,需满足电网电能质量与功率因数要求。
绍兴市发改委于7月1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全市共7个区、县(市)合计可开放容量为1745.81兆瓦(即1.7吉瓦)。其中,嵊州市和新昌县因电网接入压力较大,被列为黄色预警区域;其余5个地区均处于绿色预警状态,表明具备较好的并网条件和容量余量。该公示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提供容量指引,便于提前规划和申请并网。需注意的是,实际可开放容量可能随电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项目申请时的实时数据为准。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于2026年6月26日公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绿电园区增量配电网的配电区域划分方案。该配电区域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新区,涵盖云谷片区全部区域及乳业片区部分区域,地理边界明确:北至云谷1路,南至盛乐北街,东至呼北高速,西至云谷纵1西路和云谷纵86路,总面积约73.15平方公里。划分严格依据园区总体规划,确保地块完整、边界清晰,避免与现有电网交叉供电或重复建设,符合国家《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相关规定。该方案由呼和浩特市发改委编制,公示期为2026年6月26日至7月27日,社会公众可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
本文介绍了国网泰州供电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发布的《关于公布泰州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依据国家能源局及江苏省发改委最新出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政策,泰州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国网泰州供电公司,对全市电网承载能力开展动态测算与综合评估,形成截至2026年6月17日的分布式光伏可接入容量数据。该结果覆盖市、县(区)三级行政区域,按电压等级分类公示了220千伏、110千伏、35千伏及10(20)千伏公用变压器的分布式电源可开放容量。通知明确,各光伏投资主体可通过供电营业厅或电话等渠道查询具体区域容量信息,相关数据自2026年6月18日起正式执行,旨在科学引导分布式光伏有序接入,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本文介绍了陕西西十高铁“四站一所”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中标结果。该项目由陕西高速铁路物流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西十高铁沿线的蓝田站、商洛西站、山阳站、漫川关站及西安东动车所,利用停车场及车站、动车所建筑屋面建设光伏电站,总可利用面积约8.95万平方米。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为7.01MWp,交流侧额定容量5.84MW,所发电量在本地全额消纳。中标单位为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联合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2495.78万元,折合单价约3.56元/瓦。工程计划工期为4个月。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依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及《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相关要求,组织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对辖区内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承载能力开展评估。通告发布截至2026年第二季度(即2026年6月12日)的评估结果:全区分布式电源累计装机容量为20.088万千瓦,当前电网可开放并网容量区间为36.08至56.22万千瓦。评估覆盖220–35千伏主变、10千伏配变等关键环节,并同步配套发布承载力情况表、各级变压器评估结果表及承载力提升措施报告,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规划与并网提供权威、透明的数据支撑。(199字)
江苏省13个地级市国网供电公司近日陆续公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信息。此举旨在响应国家“双碳”目标和新能源发展政策,优化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管理,提升电网消纳能力。各市根据本地电网承载力、负荷特性及配网改造进度,动态评估并公开当前可接纳的分布式光伏装机规模,为项目投资方、开发商及农户提供透明、及时的接入指引。通知覆盖南京、苏州、常州等全部13个设区市,体现了全省统一部署、分级落实的新能源并网服务机制。该数据将定期更新,以支撑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并助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山西省能源局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通知,明确在电网承载力“红区”内仅允许新建“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储项目,并配套储能以保障电网安全。文件围绕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提出八项举措:推进多领域融合开发;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调整公共机构光伏用电比例要求;优化电网承载力评估与容量发布机制;实施差异化接网管理(红区限“全自用+储能”,黄区鼓励配储,绿区有序并网);加强新型配电系统建设;严格项目退出机制;强化全周期安全管理。通知依据国家及省级最新政策,旨在统筹资源开发、电网消纳与安全运行。(199字)
苏州市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通知,公布全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的可开放容量评估结果。依据国家及江苏省最新光伏管理政策和电力系统承载力评估技术标准,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对全市9个市(县、区)电网承载能力开展动态测算,结果显示所有区域评估等级均为“绿”,整体可开放容量达8921.63兆瓦(MW)。该数据以2026年6月17日为基准日,自6月18日起正式执行。通知同时明确,各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可通过供电营业厅或电话(0512-64521562)查询分区域、分电压等级(220–35千伏及10/20千伏公用变压器)的详细可接入容量信息,并附三份具体清单供查阅。
日前,南通市发改委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布南通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 各光伏投资主体: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高质量做好全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