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西虚拟电厂发展方案》的通知。文件提出,到 2027 年,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成熟规范并高效运转,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与规则体系健全完善并高效衔接,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全区虚拟电厂聚合的调节能力力争不低于 50 万千瓦,在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力支撑电力可靠供应与新能源大规模、高效率消纳。
到 2030 年,虚拟电厂技术应用与运营模式实现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应用场景得到全面拓展并深度融入各类生产生活领域,多元化、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得到有效推广。全区虚拟电厂聚合的调节能力力争不低于 100 万千瓦,成为重要的灵活调节资源,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坚实支撑,助力全区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健全虚拟电厂参与电能量市场机制。完善虚拟电厂参与中长期、现货等电能量市场规则,加快推进虚拟电厂作为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整体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交易,完善虚拟电厂价格形成机制,明确相应的电量电费计算原则。支持虚拟电厂参与年度、月度、多日等周期的中长期交易,虚拟电厂需按同一节点聚合资源参与现货市场,支持按所在节点报量报价参与交易。积极探索虚拟电厂参与跨省电力交易。
完善虚拟电厂参与辅助服务市场机制。进一步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体系,逐步推进各辅助服务市场品种向虚拟电厂开放,明确虚拟电厂准入条件和技术要求。完善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公平设定各类辅助服务品种申报价格上限,各类主体上限保持统一。建立完善适应虚拟电厂发展阶段的考核机制,保障虚拟电厂调节能力可靠性。

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西虚拟电厂发展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电力市场化交易主管部门,广西电网公司、广西电力交易中心,广西电网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广西电力负荷管理中心,各经营主体:
为加快推动我区虚拟电厂建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要求,自治区能源局组织制定了《加快推进广西虚拟电厂发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如遇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加快推进广西虚拟电厂发展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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