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新能源(01250.HK)公告,于2025年12月22日,武乡北清智慧能源(为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发包人)与中铁十七局第二工程(作为承包人)订立EPC合同。
根据EPC合同,武乡北清智慧能源同意委聘承包人就项目提供EPC服务,合同总价为人民币405,513,902.57元(含税)(可在国家税务政策更改时调整)。
项目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武乡县,规模为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根据EPC合同的条款,承包人将完成项目的建设,包括光伏电站、升压站的勘察和设计,以及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运输和储存。
山高新能源表示,集团始终积极且深度地融入国家战略规划布局以及山东高速集团所构建的多元发展生态体系。集团持续看好中国经济向好发展,积极融入清洁能源领域的新发展格局,并积极推进中国政府根据2030年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2060年实现碳中和的"十四五"规划大力支持的此领域项目。
通过在全国各地不断拓展清洁能源市场,本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将进一步提升集团于山西省市场的战略布局、业务领域及足迹。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512/23/5001533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