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楚江新材(SZ:002171)发布公告,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楚江高精铜带2.23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与此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与楚江集团签订《楚江精密带钢0.2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由于楚江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楚江新材表示,公司下属子公司与楚江集团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节能服务合作,是双方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战略,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使用绿色电力推动清洁生产,有利于实现绿色、清洁、节能降耗的社会效益。公司可享受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xiao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