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ST聆达(SZ:300125)发布公告,公司近日通过实控人黄双先生获悉,出资人王明圣、林春良、林宇嘉和李嘉铭从2024年6月起未按《战略投资协议》相关条款的约定履约,已构成《战略投资协议》违约,但当公司向4位出资人核实情况时,部分出资人认为此观点不准确,判定是否违约需要司法程序认定。因存在重大分歧,目前《战略投资协议》继续推进事宜正在协商中,协议能否正常履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不排除启用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公告指出,ST聆达于2023年3月30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之出资人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控股股东杭州光恒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金寨华成未来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人金寨光合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寨光电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寨光安新能源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寨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海波里斯绿能科技(重庆)有限公司与王明圣、林春良、林宇嘉、李嘉铭及黄双、柏疆红为结合各方在资金、管理、行业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共同合作推进华成未来的战略投资并享受相关投资权益签署了《战略投资协议》。根据《战略投资协议》约定,控股股东光恒昱之有限合伙人华成未来已于2023年4月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ST聆达表示,本次控股股东有限合伙人之出资人王明圣、林春良、林宇嘉和李嘉明是否构成违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可能导致部分出资人及其关联企业涉及资金占用的情况无法解决,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一定影响。出资人王明圣、林春良和林宇嘉及其关联企业近期涉及多起债务纠纷的诉讼,鉴于此,出资人可能不具备继续履约的能力,可能导致《战略投资协议》违约甚至引发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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