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多位跨党派美国参议员联合提出了一项法案,旨在阻止纳税人资金流向中国的太阳能及清洁能源企业。
参议员Sherrod Brown(俄亥俄州民主党)、Bill Cassidy(洛杉矶共和党)、Jon Ossoff(佐治亚州民主党)和Rick Scott(佛罗里达州共和党)提出了“美国太阳能制造业美元法案”,以防止纳税人的钱,包括《通胀削减法案》的资金,流向中国控制的公司。
俄亥俄州民主党参议员Sherrod Brown、路易斯安那州共和党参议员Bill Cassidy、佐治亚州民主党Jon Ossoff参议员及佛罗里达州共和党参议员Rick Scott共同提出了“美国太阳能制造业本土税收支持法案”,该法案旨在防止包括《通胀削减法案》资金在内的纳税人资金,流向受中国控制的企业。
Brown参议员表示:“我们绝不能让美国纳税人的钱落入那些欺诈并损害美国太阳能制造业的中国公司之手。我们的跨党派法案将确保纳税人资金仅支持美国企业,并在俄亥俄州及整个太阳能供应链的各个环节中,助力制造业就业岗位的创造。我们不会坐视中国政府削弱美国的太阳能制造业。”
该法案得到了First Solar公司的支持,该公司在俄亥俄州(由参议员布朗代表)和路易斯安那州(由参议员卡西迪代表)均设有制造工厂。First Solar的首席执行官Mark Widmar发表评论,对美国境内的晶体硅太阳能电池板组装商提出了批评。
Mark Widmar强调:“至关重要的是,美国太阳能制造业应获得公平的竞争环境,以自身的优势参与市场竞争,而不应被误认为是那些仅在美国境内利用高附加值进口部件组装光伏组件的公司。”
该立法旨在确保,唯有构建了“真正国内供应链”的美国制造商,方能享受旨在通过发展太阳能、风能、关键矿产及电池项目供应链来强化美国能源独立性的税收抵免政策带来的益处。此外,该立法还规定,任何与“外国关注实体”有关联的公司,都将被排除在45X先进制造业税收抵免的受益范围之外。这些限制措施基于2021年作为《两党基础设施法》一部分正式实施的外国实体相关规则制定。
美国太阳能制造商联盟(SEMA)的执行董事迈克·卡尔指出:“这项跨党派立法将确保,当中国拥有或总部位于中国的太阳能公司在本国获得巨额市场扭曲性补贴时,它们无法享受美国的激励政策,尤其是针对它们在美国制造最终产品中所使用的众多组件。对于构建强大的美国太阳能供应链而言,这些基础元件,特别是硅片和多晶硅的国内生产至关重要。”
此立法提案紧跟参议员与行业代表们的呼声,他们敦促财政部规定太阳能电池板必须采用美国制造的硅片,方有资格获得“国内含量”奖金激励。他们认为,唯有实现国内硅片生产,美国才能打破中国在太阳能供应链上的垄断地位。同时,他们还预测,禁止中国太阳能公司获取制造信贷将有力推动美国硅片的生产,而目前美国在这一领域尚属空白。
该立法将惠及多家企业,其中包括First Solar(该公司生产薄膜太阳能电池板,因此不依赖硅片)和Q-cells(有望成为美国首家自主生产硅片的公司)。Q-cells作为韩国支持的企业,在佐治亚州拥有庞大的制造基地,而佐治亚州正是由参议员Ossoff所代表的州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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