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微导纳米(688147)发布关于诉讼进展暨收到撤诉裁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2024年4月30日,经过与尚德公司的进一步协商,公司向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申请撤回对被申请人的起诉。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 0214 民初 1365 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 131,113 元,保全费 5,000 元,合计诉讼费用 136,113 元,由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按照 60%比例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后续双方将采用协商方式解决争议,若部分或全部应收账款收回,将对应收账款收回的当期利润产生积极影响;若后续事项通过协商未能得到有效解决,且公司未能再次采取有效的法律措施,将导致继续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起诉情况显示,微导纳米与尚德公司于2021年4月6日签订了《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为WD-SD-20210406-001),合同签订后,公司按要求交付并验收了10,075万元设备,尚德公司仅支付少量预付和发货款。截至目前,公司对尚德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9,067.50万元。
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