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政策 > 正文

河北:黄、红区域,分布式光伏配15~20%*2h储能!

来源: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23-11-03 16:34:44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对河南省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开展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企业租屋顶方式,按照“工商业分布式”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备案”原则,规范项目备案主体。

对于个人利用自有住宅、自购设备建设的户用光伏项目,提供相应材料,以个人名义由电网企业代为备案;电网企业应在项目并网前复核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购置发票与备案主体的一致性,不一致的待完善相关备案信息后方可并网。

对于通过租赁他人屋顶或出租光伏发电设施等方式,以营利为目的的户用光伏项目,以企业名义备案。

2、承载力黄、红地区,需要配置15%~20%的电化学储能

各级电网主变(配变)所接入的光伏容量(含已备案在建或待建容量)不应超过设备额定容量的80%,并以变压器接入分布式光伏容量比例为基础,按照不同的接入比例划分红黄绿三类区域。之前,河南省电网公司公布了截止2023年9月底,不同变电站的承载力评估结果,按照这一结果,黄色区域需要配储10%*2小时,红色区域配储20%*2小时,如下图所示。

3、明确不同规模 项目的接入电压等级

4、加配功率预测装置,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

5、明确不同类型项目的典型接入方案

文件给出了明确不同类型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典型接入方案,详细方案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附件。

文件原文如下: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促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济源示范区发、航空港区发改统计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各光伏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豫政办〔2020〕23号)、《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探索创新模式,持续提升发展环境

(一)强化统筹引导。各地要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切实履行科学规划和管理职责,认真摸排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及户用屋顶资源,引导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统筹推进各类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结合电网承载能力和用电负荷增长情况,科学调控发展节奏,强化供需协同水平。

(二)鼓励开展模式创新。支持各地与光伏上下游开发企业、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探索构建增量配网、智能微网与大电网利益协调共享机制,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发,研究推动“光伏+储能”、光储充一体化等多元化应用场景建设,因地制宜引导新兴领域智能光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业态模式创新。

(三)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各地要进一步规范备案管理,不得在法定条件之外擅自增加前置条件,不得以备案之名行行政许可之实。同时,要严格落实项目备案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制度,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金融风险告知书等形式,加大对分布式光伏开发收益和风险的宣传提醒,切实维护群众知情权,为分布式光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良好环境。

二、持续规范行业管理,促进户用光伏健康发展

(一)推行合同约定规范化。引导居民用户和光伏开发企业、户用光伏经销商,参照国家能源局推荐的规范化合同范本,加强协商,进一步明确开发方式、收益分配比例和各方承担的风险,为各方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奠定基础。合同(协议)必须明确“企业不得在居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居民信息贷款或变相贷款,不得向居民转嫁金融风险”。

(二)强化企业自律行为。户用光伏开发利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各项目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户用光伏建设运行百问百答》(2022年版)、《户用光伏建设运行指南》(2022年版)要求规范建设,认真落实建筑载荷、抗风能力、防水工艺、规范施工等相关要求,合理确定建设方式,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要求采购使用光伏发电组件,确保项目安全运营。

(三)规范户用光伏备案管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备案”原则,明确项目备案主体,具体建设方由屋顶产权方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对于个人利用自有住宅、自购设备建设的户用光伏项目,提供房屋自有证明、项目自投承诺等相关资料,由电网企业代为备案;对于通过租赁他人屋顶或出租光伏发电设施等方式,以营利为目的的户用光伏项目,以企业名义备案;备案信息中须明确项目投资主体、运维主体。备案主体要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通过隐瞒情况、虚假申报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备案。

各地备案机关要进一步简化备案流程,特别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投资的户用光伏项目支持力度,根据业主意愿,指导当地电网公司为企业提供无偿代备案服务。电网企业应在项目并网前复核设备(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等)购置发票与备案主体的一致性,不一致的待完善相关备案信息后方可并网。

(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地要与电网企业、光伏开发企业(投资主体、运维主体)加强联系,建立定期协同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大政策宣贯力度,针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用足用好信用平台等手段,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全力维护户用光伏市场秩序。

对已建成并网的存量户用光伏项目,各地要指导电网企业开展项目信息摸排,明确房屋屋顶产权所有人、光伏发电资产所有人,督促光伏发电资产所有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落实项目运维、安全责任单位,推动形成“问有人解、事有人管、责有人担”良好局面。摸排汇总报备等工作于2023年底前完成。

三、提升分布式光伏调节能力,促进网源协同发展

(一)认真落实接入承载力评估要求。各地组织电网企业开展区域内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和可接入容量测算,明确分布式光伏开发红、黄、绿区域,按季度向社会公布,并适时缩短测算公布周期;优先支持绿色区域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黄色、红色区域内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待落实消纳条件后,再行开发建设。电网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新能源云平台应用建设,为查询信息、发布结果提供便捷服务。我委将按照国家要求积极推动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等相关抽查评估工作。

(二)持续提升承载能力。各地要组织当地电网企业、光伏开发企业,制定分布式光伏承载力提升工作方案,通过科学合理规划电网建设、合理规划储能设施建设、实施汇流升压接入等措施,切实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承载能力。鼓励光伏开发企业在红色、黄色区域采取整体规划、统筹开发模式,改善区域电网承载能力,创新分布式光伏应用场景。

(三)坚持就地就近消纳。依据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合理安排即期分布式光伏开发规模,各级电网主变(配变)所接入的光伏容量(含已备案在建或待建容量)不应超过设备额定容量的80%。鼓励户用光伏“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商业光伏“全部自发自用”,实现用户侧就近就地消纳,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效益,减小公共电网运行压力。

(四)规范涉网技术标准。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我委组织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以及相关科研设计单位,编制了《河南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技术规范(试行)》(详见附件),要落实文件要求,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通信、保护、计量、自动化等技术标准,接受统一调度,公平参与电力系统运行调节和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促进网源协同互动。

各地可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工作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河南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技术规范(试行)

2023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周末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辽宁第三、四季度光伏红区发布

辽宁第三、四季度光伏红区发布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4〕67号)要求,近期省电力公司对我省2024年第三、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开展了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告。本次评估结果由省电力公司负责解释。

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力
2024-11-12
阳光能源TOPCon分布式组件焕新升级:场景化解决方案洞察分布式新趋势

阳光能源TOPCon分布式组件焕新升级:场景化解决方案洞察分布式新趋势

“十四五”期间,在国家政策引导和地方政府支持下,分布式光伏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2024年上半年,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规模再次超过集中式,达到52.88GW,占比达到51.6%。面对市场的机遇与挑战,阳光能源针对分布式光伏市场面临的问题和需求,开启了以场景化、精细化、差异化为主旋律的组件产品应用新模式,并对Giga系列TOPCon分布式组件进行了全新的技术升级。

阳光能源分布式光伏
2024-11-12
协合运维朱永峰:破局“量价”双杀下的分布式光伏持续盈利难题,要解决三件事

协合运维朱永峰:破局“量价”双杀下的分布式光伏持续盈利难题,要解决三件事

截至2024年6月底,我国分布式光伏以309.51GW的累计装机,占光伏总装机的43.4%,这个此前由政策托举的细分市场已成长为我国光伏电站应用端的重要组成。但自2024年以来,类似“央企抛售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资产贬值”的消息在业内传开,分布式光伏被贴上“低效资产”的标签,并引发广泛讨论——分布式光伏是否还值得投资?

协合运维分布式光伏
2024-11-12
晶科科技上海日立电梯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投运

晶科科技上海日立电梯二期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投运

日前,晶科科技(601778.SH)上海日立电梯二期3MW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并网投运。项目位于日立电梯上海青浦制造基地,一期3MW装机由晶科科技于2022年完成交付并网。

晶科科技分布式光伏项目
2024-11-08
我国首个百万千瓦级海上光伏项目并网

我国首个百万千瓦级海上光伏项目并网

11月13日,国家能源集团山东垦利100万千瓦海上光伏电站首批项目并网发电,这是我国首个并网发电的百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发电项目,也是目前全球并网发电的最大开放式海上光伏项目。

海上光伏电站光伏发电
2024-11-16
中石油:新疆1.65GW光伏项目开工!

中石油:新疆1.65GW光伏项目开工!

11月11日,中国石油集团下属的新疆油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新疆油田呼图壁县165万千瓦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启动。

中国石油市场化并网光伏发电
2024-11-15
正泰新能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引领光伏智能制造迈向未来

正泰新能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引领光伏智能制造迈向未来

近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式揭晓“浙江省未来工厂”培育试点名单,正泰新能凭借卓越的数字化、智能化生产体系,成功入选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名录,引领光伏智能制造迈向科技未来。

正泰新能光伏发电
2024-11-14
首批设备并网,进度达70%!

首批设备并网,进度达70%!

从三峡集团获悉,11月8日,位于福建漳州的东山海上光伏项目实现首批设备并网,为年底前实现全容量并网奠定基础。

三峡集团光伏发电海上光伏项目
2024-11-11
清华大学李政:建议开展电网和长周期跨季节储能国际技术合作

清华大学李政:建议开展电网和长周期跨季节储能国际技术合作

2024年11月13日,第二十九次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9)“中国角”边会“中国能源转型与新能源发展”在阿塞拜疆巴库成功举行,来自中国、美国、丹麦、英国、国际能源署(IEA)等国家和国际机构的高级代表、高端智库专家与企业领袖,共同探讨中国能源转型政策及新能源发展成就,交流如何通过技术创新、政策措施与国际合作,共同推进中国和全球能源低碳转型步伐。

可再生能源电网
2024-11-15
国家电网、中广核、东方电气集体转让新能源资产!

国家电网、中广核、东方电气集体转让新能源资产!

近日,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正式披露多项企业股权转让信息。其中,国家电网、中广核、东方电气等国企集体转让旗下新能源资产,转让底价合计不少于153,334.9029万元。

国家电网中广核东方电气新能源资产
2024-11-15
辽宁第三、四季度光伏红区发布

辽宁第三、四季度光伏红区发布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发展分布式光伏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24〕67号)要求,近期省电力公司对我省2024年第三、四季度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开展了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告。本次评估结果由省电力公司负责解释。

分布式光伏电网承载力
2024-11-12
南方电网副总王绍武:电网系统已进入“无人区”!

南方电网副总王绍武:电网系统已进入“无人区”!

11月5日,第七届虹桥国际经济论坛“新型储能驱动未来能源变革”分论坛在上海召开。南方电网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绍武在报告中称,随着新能源以及充电桩等设备大规模接入电网,电网需要面对的主体数量呈现指数级扩张,电网的控制系统暴露在外部空间的体量是也大幅增加,网络安全的问题变得非常复杂,电网的信息系统安全性出现下降,“我们进入了一个无人区。”目前的电力系统已经由机电设备组成的传统电力系统,转变为由更多电力电子装备组成的新型电力系统,充满未知和挑战。电网企业对于稳定性的判断能力在减弱,需要用户、电网、发电商,储能的

南方电网王绍武
2024-11-08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河北:黄、红区域,分布式光伏配15~20%*2h储能!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