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雄县发布关于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

来源:雄县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7-26 22:31:14

日前,河北省保定市雄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以分布式光伏应用为重点,大力推进光伏应用进党政机关、工商企业和进村入户,进一步提升光伏发电应用水平。

涉及村民自有房屋屋顶的,必须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由村民自愿申报,不得强迫。凡是村民自愿申报且符合安装要求、并网条件的均须纳入,确保我县符合建设条件并自愿建设的农村居民实现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覆盖。不建议列入征迁计划的用户实施光伏发电项目。

全文如下:

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要战略政策,充分利用我县丰富屋顶资源,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源〔2022〕12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论述,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坚持目标导向、完善发展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发挥地方主导作用,推动光伏发电高质量跃升发展,所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逐年提高,通过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充分利用丰富的屋顶资源,围绕调整能源结构、节能减排工作要求,以分布式光伏应用为重点,大力推进光伏应用进党政机关、工商企业和进村入户,进一步提升光伏发电应用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以市场推动为主,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鼓励社会资本、国有资本、银行保险等积极参与农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指导、支持和监督。

(二)规范项目管理。要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到位不越位、竞争不垄断、工作不暂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改善新能源开发建设营商环境,降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非技术成本,减轻投资开发企业负担。

(三)全面覆盖、村民自愿。涉及村民自有房屋屋顶的,必须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由村民自愿申报,不得强迫。凡是村民自愿申报且符合安装要求、并网条件的均须纳入,确保我县符合建设条件并自愿建设的农村居民实现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覆盖。不建议列入征迁计划的用户实施光伏发电项目。

三、实施范围和目标要求

(一)涉党政企事业单位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县属国企等所属建筑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县政府统筹推动、市场运作,要充分结合城乡规划,甄选行业领先、技术先进、经验丰富、资金雄厚、信誉至上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建设方案需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二)涉美丽乡村规划光伏发电项目。利用美丽乡村规划范围内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要与美丽乡村规划深度衔接,因地制宜确定技术路线,整村整街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建设方案需报经所属乡(镇)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其他区域光伏发电项目。涉党政企事业单位和美丽乡村规划区域以外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各乡(镇)、社工委指导开展,要与城市、乡村、片区、街道建筑风格融合统一、呼应协调,能够全面提升城市风貌、村容村貌。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本着“成熟一个、实施一个”原则,各乡镇、社工委之间要加强协调联动,制定完成相关方案后报县改革发展局备案,再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实施。

(四)坚守安全底线。严格履行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设计、安装和验收程序,充分考虑屋顶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工程质量健康安全稳定运行。

(五)发电上网模式选择。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根据用户用电情况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模式。电网公司对“全额上网”用户所发电量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用户余量上网部分全额收购。党政机关、工商企业由建设单位直接洽谈合作模式,农村居民采用纯屋顶租赁和自建模式。

四、建设程序

(一)项目备案。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前应履行项目备案手续,项目投资主体须对提交的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对因新区规划建设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变相转移投资风险,一经发现撤销备案。对于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其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由电网公司每周代为向县行政审批局办理备案手续;如果含有以企业名义租赁自然人屋顶协议的,应由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向县行政审批局统一申请备案。法人单位(含企业、企业分支机构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利用自有产权建筑及其场所区域内建设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可直接向县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光伏开发企业租赁法人单位建筑的,由光伏开发企业向县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备案手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取得备案手续和电网公司出具的接入系统方案前,严禁提前开工建设。

(二)项目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后,建设单位应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在办理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相关建设手续后及时开工建设。鼓励能源投资企业统一投资、建设;在进行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开发时,鼓励建筑业主和能源投资企业共同投资开发、建设,通过协议明确项目产权和发电收益分配。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商业厂房等场景,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城镇住宅场景,鼓励采用租赁协议或采用业主自建模式。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具备实时监视和控制功能,满足电网接入相关规范要求,经调试、检测合格后并网试运行,由电网统一调度控制。未经相关政府部门许可,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制造商、集成商、安装单位均不得留有远方控制接口、保留相应能力。

(三)项目验收。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项目建成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并网运行调试和验收申请。其中,户用屋项分布式光伏项目验收工作主要由建设单位和电网公司组织开展;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验收工作由县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织开展,电网公司参加。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不得并网。

(四)并网申请。项目需并入电网的,应满足电网公司关于并网验收规范性管理要求,由建设单位向电网公司申请办理并网服务管理,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接入电网。超出政府公布电网可开放容量不予接入并网;申请接入并网后台区渗透率达到或超出80%不予接入并网。

五、运行维护与安全管理

(一)运维管理。建设单位承担项目的运行维护责任,负责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项目运行和维护。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应按照河北省能源局发布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的要求开展运行维护。

(二)安全责任。建设单位承担项目建设、运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施工安全,制定运行和维护技术手册,定期检查维护,保障项目安全运行。

(三)消防安全。消防监管部门在项目建成后的运行期间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四)电力安全。电网公司在项目并网发电期间对项目并网发电运行安全进行监管。

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编辑:zhangwei_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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