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贵州省发改委印发《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通知提出,推进实施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序引导非化石能源消费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鼓励各城市结合实际利用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供暖,提升城市绿色能源比例。
促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2023和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力争分别达18%、21.6%,城市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占比分别不低于 80%、85%;到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倡导绿色出行和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建设,建立居民绿色消费奖励机制,推动贵阳、凯里等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加强绿色产品认证和标识体系建设,在贵阳、遵义等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原文见下: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黔发改城镇〔2023〕57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贵州省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