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月1日后并网风光项目需配10%*1h储能

来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时间:2023-06-06 08:38:02

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提出:

1、新能源项目需要配置10%*1h储能,鼓励共享租赁模式

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投产时间应不晚于项目本体首次并网时间。

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

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新型储能。

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或项目自建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原则上不跨地市配置。

2、探索打造海岛“风光储”微电网

在海岛、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

3、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试点,开展储能电站“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试点示范。

4、“十四五”目标

争取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建新型储能电站规模1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十五五”期末达到300万千瓦以上。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粤发改能源函〔2023〕68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能源局

2023年5月30日

广东省促进新型储能电站发展若干措施

根据《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粤府办〔2023〕4号)要求,为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电站规模化有序发展,助力将新型储能产业打造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制定以下措施。

一、拓展多元化应用

(一)推进新能源发电配建新型储能。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2022年以后新增规划的海上风电项目以及2023年7月1日以后新增并网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陆上集中式风电项目,按照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1小时配置新型储能,后续根据电力系统相关安全稳定标准要求、新能源实际并网规模等情况,调整新型储能配置容量;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新型储能。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或项目自建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其中第一种方式由项目所在地市组织布局落实。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投产时间应不晚于项目本体首次并网时间,原则上不跨地市配置。争取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建新型储能电站规模100万千瓦以上,到2027年达到200万千瓦以上,“十五五”期末达到300万千瓦以上。(省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各有关发电企业负责)

(二)规划引导独立储能合理布局。按照合理布局、按需建设的原则,电网企业牵头研究提出在新能源大规模汇集而消纳受限地区、电力需求波动大、输电走廊和站址资源紧张等区域的独立储能电站规划布局建议,明确合理配置的规模、布点,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投资建设。(省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三)持续提升火电联合储能调节能力。火电机组合理配置新型储能电站,联合参与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市场交易,持续拓宽火储联调的应用场景,加强示范项目跟踪评估。(省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各有关发电企业负责)

(四)大力鼓励用户侧储能发展。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支持工商业企业、产业园区等配建新型储能电站。精密制造、通信、金融等用电量大且对供电可靠性、电能质量要求高的电力用户,按需配置新型储能电站。加快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配置新型储能电站,推动工业园区、商业楼宇开展冷、热、电、储综合能源服务。(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五)积极推进虚拟电厂建设。推动新型储能电站与工业可控设备负荷、充换电设施、分布式光伏等资源聚合应用,配置“智能量测终端+多芯智能电表”,完成独立计量和智能控制,在广州、深圳等地开展虚拟电厂试点。统筹全省虚拟电厂接入、市场交易和协同控制,逐步培育形成百万千瓦级虚拟电厂响应能力。(省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六)加强抗灾保障新型储能建设。依托全省坚强局部电网建设,在沿海强风区的7个地市中心城区和26个县区中心区规划建设“110千伏户内站+110千伏电缆+新型储能”和“新型储能+10千伏电缆线路+保底用户”电网。针对政府、医院等重要电力用户,建设安全可靠移动式或固定式新型储能电站作为应急备用电源。(省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七)探索打造“风光储”微电网。在海岛、山区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结合风电、光伏发电等开发,按需配置新型储能,实施“新能源+储能”开发模式,打造海岛、农村分布式“风光储”智能微电网。(省能源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八)大力推动新型储能技术创新试点示范。建设省新型储能制造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产学研用协同示范基地和规模化实证基地建设。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试点,开展储能电站“一体多用、分时复用”试点示范。促进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和液流电池,以及压缩空气、飞轮储能等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开展多种储能技术联合应用复合型储能试点示范,推动大容量、中长时间尺度新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能源局,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九)促进新型储能与新型基础设施共享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储能电站与大数据中心、5G基站、数字电网等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应用,在广州、深圳等电动汽车应用先进地区智能化改造升级直流公共快充站,试点建设直流双向充电桩,探索规模化车网互动。(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省通信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

(十)鼓励先进产品示范应用。鼓励省内储能生产制造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推进先进产品制造,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加强生产制造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储能生产制造企业要强化产品质量管理主体责任,确保生产优质可靠产品。及时发布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引导储能电站项目选择先进优质可靠产品。用户侧储能项目使用产品经认定符合先进优质产品标准规范的,其储能设施用电量单独计量,电价参照全省蓄冷电价政策执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能源局、市场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省新型储能创新中心负责)

(十一)完善市场价格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根据电力供需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峰谷价差,合理设置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价格上下限。(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负责)

(十二)强化要素保障。对列入年度计划、独立占地的新型储能电站,按公用设施优先安排项目用地。探索利用退役火电机组既有厂址、输变电设施等建设新型储能电站。在既有场地建设新型储能电站的,简化优化规划选址手续。优先保障新型储能电站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各地市在符合行业标准条件下,优化新型储能电站土地利用指标容积率、绿化率要求。对需要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不需环评审批的,依法依规不纳入环评管理。优化新型储能电站节能审查流程,保障项目用能需求。(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十三)强化金融支持。支持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使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将新型储能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鼓励各地市结合实际对新型储能电站项目给予财政扶持。(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能源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负责)

(十四)建立激励机制。对于落实配置储能电站要求的新能源发电企业,在风光资源竞争性配置、项目立项、项目并网、调度运行、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根据用户配置储能容量比例,在实施需求响应时予以适当支持。(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三、健全运营调度机制

(十五)推进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按照《广东省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独立储能电站可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电源侧储能电站联合发电企业作为整体参与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用户侧储能电站联合电力用户作为整体参与电能量市场和需求响应市场。支持虚拟电厂参与市场化需求响应交易和辅助服务市场。(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广东电力交易中心负责)

(十六)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以市场化方式为主的新型储能电站调度运行机制,由电力调度机构制定新型储能电站调度运行规程和调用标准,科学调度新型储能电站。新型储能电站按照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相关监管要求纳入并网主体管理。新型储能电站应规范配置监控系统和通讯信息等二次系统,按程序向电力调度机构上传运行信息,接受调度指令,实现运行数据可测、储能状态可控。(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新型储能电站企业负责)

四、规范项目建设管理

(十七)规范项目管理。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省新型储能电站规划,会同市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门和电网企业统筹确定属地新型储能建设需求,以及项目技术、用地、安全、并网等条件,制定新型储能电站年度建设计划(不包括用户侧储能)并推动实施,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滚动修编计划。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督促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新型储能项目业主单位加快办理完成各项建设手续,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并按月汇总报送省能源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消防救援总队,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十八)优化并网接入。对已完成备案并纳入年度建设计划的新型储能电站,其配套接入电网工程视同纳入省电网规划。电网企业应为新型储能电站提供电网接入服务,完善配套接网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流程,确保接网工程与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进度匹配。经电网企业与新型储能电站单位双方协商后,允许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投资建设配套接网工程;电网企业应简化并网流程,提供并网服务指引和管理规范,做好并网调试验收等涉网服务。(省能源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十九)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新型储能电站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要求开展电站设计、建设、安装、竣工验收和运营,电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具相应资质,新型储能电站投产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中大型储能电站应选用技术成熟、安全性能高的电池,审慎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电网企业完善新型储能电站并网准入细则,强化储能电站设备质量技术标准要求。(新型储能电站企业,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负责)

(二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做好产品抽样检测和储能设施全寿命周期监管,制定电站运行和检修规程,定期开展设备运维检修和电池系统健康状态评估、涉网性能检测等,加强员工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和消防设备检查,健全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新型储能电站企业,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消防救援总队负责)

(二十一)规范项目退出管理。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并及时组织论证和落实整改工作,在项目达到设计寿命或安全运行状况不满足相关技术要求时,应及时实施项目退役,并报告原备案机关。(新型储能电站企业,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能源局负责)

五、强化协调保障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作的领导。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及省各有关单位,积极利用国家、省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定期跟踪评估新型储能试点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储能建设运行管理,引导新型储能电站健康发展。各地市要组织编制年度建设计划,积极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为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各相关部门,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二十三)加强协同监管。各地市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新型储能建设、运行安全监管,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22〕37号)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在实施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备案时,要同时下达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明确项目需要履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开展新型储能电站选址设计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工作。应急管理、消防部门指导新型储能电站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工作,消防部门依法对项目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督促项目单位做好消防隐患整改。能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电网企业负责完善新型储能电站标准体系。电网企业积极配合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的并网和验收工作,杜绝“带病并网”。(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总队、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负责)

(二十四)促进行业自律。新型储能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研究机构要充分发挥支撑作用,围绕新型储能政策支持、投资运营、产业发展、技术创新、标准规范等,积极组织开展技术研讨、专业培训和交流合作,促进储能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交流互动,强化行业自律,营造有序竞争、科学管理、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市场环境。(省电力行业协会、省电力规划研究中心、省电力设计研究院等负责)

(二十五)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建立全省新型储能电站数据监管平台,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单位应按照规定报送电池性能、电站运行状态、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事故事件等信息。新型储能电站数据监管平台应定期向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报告储能运行及调用情况。分批分期推动新型储能数据监管平台与公安、消防、交通等监管平台对接,逐步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提升电站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化监管平台网络、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增强技术防护能力,确保平台稳定运用。(广东电网公司,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负责)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内蒙古包头市:1-9月光伏发电量42.41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3.96%来源: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9:20:04

本文为内蒙古包头市2026年1—9月电力运行情况专报。数据显示,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772.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6.52%,其中工业用电占比达93.53%;第二产业中,晶硅产业用电大幅下降28.51%,而钢铁行业用电增长3.91%。发电方面,全市总装机容量达2421.51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占比54.33%,其中光伏装机392.1万千瓦;1—9月累计发电量600.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1%,但新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3.11%,其中光伏发电量42.41亿千瓦时,增长3.96%。储能方面,全市已并网储能装机258.3万千瓦,主要为电网侧独立储能。(199字)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发布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10-14 08:58:10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0日印发《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旨在规范新能源项目共用工程管理,保障公平、安全、高效并网。文件明确共用工程界定标准,要求在项目谋划阶段由省级电网企业协同核定接入条件,并以经济性最优原则确定共用范围;对存量工程,由省级电网核定富余容量,承建主体须按规则向符合条件的新项目开放接入,违诺者将被限制后续项目预留容量支持。新建项目承建主体须签署共享承诺书并备案,违约将取消资格。费用分摊坚持“谁受益、谁承担”,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新增项目引发的改扩建或陪停补偿等费用由其单独承担。意见还强化了能源主管部门统筹监管与电网企业公平开放责任。(199字)

广东韶关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四可”接入改造工作来源:广东省韶关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10-13 09:58:57

韶关市发改委印发通知,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观、可测、可调、可控”(简称“四可”)接入改造工作,落实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7号文)要求。通知明确:新建项目自文件印发之日起须选用符合“四可”技术规范的设备,未达标者不予并网;存量项目分类分批改造——装机400千瓦及以上项目须于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400千瓦以下项目延至2027年12月15日前完成,自然人户用项目则按电网实际需求有序推进。通知还细化了投资界面划分,明确项目投资主体与电网企业在设备建设及运维中的责任,并对市、县发改部门及电网企业的统筹协调、台账管理、进度督导和日常巡检等职责作出具体部署。(199字)

1:1.53!上半年澳大利亚户用储能增速反超光伏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10-13 08:57:08

澳大利亚清洁能源委员会(CEC)发布的《2026年上半年屋顶光伏及储能市场报告》显示,2026年上半年该国户用光伏与储能装机均创历史新高:新增屋顶光伏装机1.894GW(同比增长41%),安装系统180,878套(同比增长35%);同期新增户用电池储能系统276,011套(同比增长52%),增速首次反超光伏,达1:1.53的配套比例。这一增长主要受益于2025年7月启动的“更便宜的家庭电池计划”。报告指出,当前安装速度已显著高于澳大利亚能源市场运营机构(AEMO)预测,若持续此趋势,到2029–30财年,NEM小型光伏总容量将达40.3GW、用户侧储能达59.2GWh,分别较AEMO“阶梯式变革”情景高出13%和79%。(199字)

河北1.93GW风光项目公示来源:承德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10-13 08:46:59

河北省承德市发改委于2026年10月11日公示拟纳入省级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风电、光伏项目,总装机规模达192.67万千瓦(即1.93GW)。其中,光伏项目1个,规模10万千瓦;风电项目15个,规模182.67万千瓦。该项目遴选严格依据河北省发改委关于风光项目投资主体公开招标的相关要求,通过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采用公开招标与“双盲”评审机制,最终确定2025年省级竞争性配置清单的开发主体。公示期为10月11日至15日,为期5天,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馈,相关意见需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承德市发改委能源科。

1~9月,130GW风、光项目完成竞配,华能、国电投、大唐、中广核超10GW!来源:智汇光伏 发布时间:2026-10-10 09:47:58

本文梳理了2026年1—9月全国风电、光伏项目规模指标竞配的实施情况。在国家集中式新能源项目管理政策下,20个省份(不含国家级大基地)共完成130GW项目竞配,其中风电73GW、光伏54.8GW、风光同场2.2GW。内蒙古(25.3GW)、云南(22.9GW)、山西(21.9GW)为竞配规模前三的省份,多与治沙工程、分批次清单管理和大型基地建设相关。企业层面,华能、国家电投、大唐、中广核四家央企各获超10GW指标,合计占总量33%;五大电力央企整体获46.1GW(占比35%),六小央企获22.9GW,地方能源集团与民营企业亦表现活跃。文章还简要分析了各类型企业参与特征及区域分布特点。

阿尔巴尼亚最大私营光伏园区将配130兆瓦时储能来源:能慧 发布时间:2026-10-09 14:02:33

NEWS近日,阳光电源已签约,将为阿尔巴尼亚最大的私营光伏园区“Project Blue”提供一套130兆瓦时的电池储能系统。该项目位于阿尔巴尼亚西部城市费里,当前太阳能峰值容量为185兆瓦,建成后将是阿尔巴尼亚最大的私营光伏园区。阳光电源将供应26台PowerTitan 2.0电池单元和13台MVS3460-LS单元,采用液冷储能解决方案,帮助增强电网灵活性。项目由阿尔巴尼亚公司Matrix K

全国首个百万千瓦级光伏光热项目并网发电来源:中国电建 发布时间:2026-10-08 09:25:47

青海共和百万千瓦光伏光热项目于10月1日成功并网发电,成为全国首个集光伏发电、光热储能与电热转换于一体的百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工程。项目位于青海海南州共和县,总装机100万千瓦,含90万千瓦光伏电站和10万千瓦熔盐塔式光热电站,由电建新能源公司投资运营、西北院EPC总承包。光热部分配备219米吸热塔及10310面定日镜,光伏部分安装近190万块组件。依托熔盐储热技术,项目可实现昼夜连续稳定供电,已达成并网即全容量投运的行业新纪录。预计年上网电量22亿千瓦时,年节约标煤6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07万吨。项目采用高低支架光伏阵列,兼顾发电、生态修复与牧业发展,并为沙戈荒地区大型风光基地提供可复制的“光伏+光热”长时调峰实证方案。(199字)

云南怒江州100MW光伏项目竞配启动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9-21 09:10:32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正式启动胜利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竞争性配置工作,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0万千瓦(即100MW)。根据公告,项目建设周期明确:计划于2027年3月开工,同年11月实现首批机组并网发电,并于2028年3月完成全容量并网。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投资主体,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申报,但联合体成员数量严格限定为不超过两家企业。此次竞配是怒江州推动清洁能源发展、落实可再生能源规划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市场化方式优选具备技术能力、资金实力和建设经验的开发主体,保障项目高质量、高效率落地实施。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7 08:53:37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数次爆炸!一光伏储能电站突发火灾来源:环球零碳 发布时间:2026-09-11 08:25:07

9月7日凌晨,加拿大爱德华王子岛萨默赛德市的Summerside Sunbank光伏储能电站发生火灾,起火点为一处蓄电池组,现场多次爆炸致电池舱盖被炸飞,并释放高毒性烟雾。消防部门迅速响应,采取热成像无人机监测、对邻近电池舱持续降温等特殊处置措施,避免直接喷水,任由着火电池自行燃尽。当局发布500米范围内的自愿疏散令,并要求周边居民关闭门窗、停用通风系统;当地三所公立学校及一所法语学校当日停课。该电站于2024年1月投运,占地30公顷,装机容量超21兆瓦,配套10MW/20MWh储能系统,是该市重要的可再生能源设施。初步推测雨水渗入引发电池短路,但确切原因仍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