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晶科能源(SH:688223)发布公告,公司为充分优化一体化产能布局,提升集中化生产效率,筹划出售新疆晶科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与资阳市重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董仕宏签订《股权收购协议》,公司向其出售持有的新疆晶科100%股权,作价人民币43.00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新疆晶科股权,新疆晶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晶科能源表示,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对现有一体化生产基地布局的优化需要,有利提升生产经营效率,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出售新疆晶科不会对公司现有产能及业务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使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和现金流有所增加,最终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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