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光伏资讯 > 光伏市场 > 正文

PPA合同流行于欧美,太阳能项目业主如何从中受益?

来源:PV-Tech发布时间:2023-05-07 20:37:45

创新的购电协议结构使太阳能项目业主能够提高收益并利用其头寸,同时为承销商提供防止电价上涨、巩固他们为脱碳付出的努力的机会。

企业购电协议(PPA)并不是一个新现象,首批交易发生在十多年前(部分电信和零售巨头早在2008年就签订了可再生能源PPA)。然而,近年来,交易的规模和频率已有所回升,尤其是在美国以及近期的英国和欧洲。

在股东、消费者压力以及与排放相关的、日益增强的监管的推动下,全球头部企业越来越关注他们的脱碳需求,而可再生能源PPA提供了一个有吸引力的解决方案。越来越多的企业正在寻找能源采购解决方案的新市场,在过去的12个月里,为了应对动荡的电力市场,重心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

企业长期PPA正在不断发展,现在的结构是为了提供一个更灵活的对冲电力成本上涨的工具

我们认为,企业对PPA解决方案的需求将继续增长,卖方/发电商和买方/承购商都有考虑新的创新结构解决方案的意愿,这是助力全球太阳能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特征。

可再生能源PPA可以帮助企业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目标。随着净零议程在全球范围内变得日益重要,越来越多的公司、商业和工业企业制定了“净零”承诺,或在更精细的层面上明确了目标,雄心勃勃的想在中短期内从可再生能源中获取大部分或全部用电。

实现这些目标的方法相对简单,就是直接从供电商、发电商或第三方集成商处购买可再生能源电力,同时购买可再生能源证书或原产地担保,以证明所消耗的相关电力是可再生的(如欧盟和英国的原产地担保,美国的可再生能源证书和更全球化的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

全球企业承购商越来越需要这些证书,企业PPA谈判的一个关键考虑因素是需要保障向承购商签发和转让所需数量的证书。这些证书的出处以及验证和审计是一个关键焦点,因为在公共领域,绿色洗牌的阴影越来越大。一些企业希望在购买计划之外走得更远并在寻求其他机会,通过这些机会证明他们可以展示的额外能力,例如直接投资于当地光伏项目或直接通过私人线路获取电力。

在全球各个新兴市场,随着监管的发展与成熟,以及电网在加速脱碳议程下向私人发电商的开放,密集型用户和发电商之间现在可以形成以前不允许的联系,而PPA往往是建立这种联系的首选方式。为了进一步促进太阳能在能源结构中的渗透,明确和稳定的立法框架对于吸引这种投资以及发展真正的企业PPA市场至关重要。

尤其是在新兴市场,防御性或官僚主义的能源监管制度会阻碍实施发电商、企业承购商及其利益相关方所期望的创新PPA结构,因此,在一开始就了解能源监管制度是关键所在。政府在每个司法管辖区的作用仍然至关重要,正如我们在欧洲和北美等更成熟的市场所看到的,无补贴并不意味着无政策

早期的企业PPA采用了简单的定价结构。举例来说,在预定机制下,固定价格会随着通货膨胀上涨。虽然在价格上涨时,这种结构可以起到对冲作用,但也暴露在市场价格的下跌风险当中。企业的长期PPA正在发展,当前的结构提供了一个更灵活的、对冲电力成本上涨的工具。在趸售市场不稳定和极端上涨的时代,这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即使能源价格在适当的时候稳定下来,2022年和2023年的经验也不会很快被遗忘。部分政府试图将电价与天然气价格脱钩,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电价下跌,企业承购商对承诺长期固定价格感到越来越紧张。因此,新的复杂的定价结构已经开始出现。如果市场出现重大变动,就可以重新开放定价机制——这是一种类似于某些“法律变化”机制的"市场变化"条件。另一种创新方法涉及带有上下限的浮动价格结构,为买方和卖方提供双方都能接受的风险缓解措施。

分担价格波动风险

太阳能光伏项目的投资者希望利用目前极高的趸售价,尽管目前还不清楚如此高的价格会维持多久。同样,买家自然也不希望承受如此高的价格,或面临未来未知的风险。

允许收益分享的PPA结构首先出现在美国,尚未在英国或欧洲得到广泛应用,但这种情况可能很快就会改变。这种PPA结构允许发电商和买方商定一个较低的固定价格,分享趸售价格上涨以及价格下跌带来的潜在收益,从而在两个方向上都提供了部分对冲。相比之下,在标准的固定价格PPA中,买方承担了被锁定在一个固定价格中的全部风险和回报。

聚集小型买家

随着企业和工业对清洁和绿色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开发商也在寻找向较小的承销商提供服务的创新方法。买家聚集在一起可以让较小的实体从可再生能源中获益,并为发电商分散信贷风险。然而,开发商面临的挑战是让所有买家承诺遵守相同的合同条款并处理好接口问题,因为不同的买家可能有不同的要求。

位于西班牙的300MWp Talayuela太阳能项目

期限较短的PPA

虽然大型科技企业可以而且确实接受了长期PPA(10年或15年为标准),但小公司,甚至更保守的大公司都不习惯长期电力合同,提前十年签订电力合同的想法是一个陌生的概念。PPA和更广泛的电力产品仍然没有标准化,也不容易获得,而且谈判和执行此类协议的成本可能会令人不快。

迄今为止,短期电力合同在期货电力市场上体现得最为明显,而长期合同的流动性在两三年后仍然有限。即使通过供方增加了流动性,标准的10年或15年PPA对许多潜在的承购商来说也还是太长了,与他们目前的供电协议相比跳跃太大。对于这些公司来说,3年、5年或7年的短期PPA或是引入购电协议的一种方便而又富吸引力的方式,尤其是考虑到电价长期走势的不确定性。

对于发电商来说,期限短的合同历来被视为具有更高的商业风险,这会导致更高的债务或股权融资成本,或对可用的债务期限的限制。但最近,长期市场条件的不确定性使得期限较短的PPA更容易接受。银行市场开始对可再生能源的商业风险采取较长期的观点(尽管迄今为止是在较成熟的市场中)。短期PPA实际上也来自于老项目,它们的原始补贴方案可能很快就会到期。这些老项目的再融资可能需要弥补最后几年的运营缺口,使短期PPA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选择,但寻求额外收益的承购商可能不愿意承购这些项目。

新的合同结构

我们最近还看到能源贸易公司正在开发一种结构,他们将成为一个可再生能源项目的直接承销商,然后与一家或多家企业签订虚拟PPA或金融对冲头寸,以获得相应的或固定的电量(以及附带的原始或可再生能源证书担保)。

储能和销售方的灵活性

虽然平衡风险通常由承购方承担,但发电商可以提供创新方法来帮助承购方管理这一风险。太阳能光伏项目解决不平衡风险的一种方式是共址或将某种形式的储能放在一起,或以其他方式整合,然后发电商可以使用储能平滑其电力输出,部分覆盖晚间高峰期用电,甚至通过提供辅助服务产生额外收入。蓄电池允许太阳能项目在发电量高但需求量低的时期(例如一个温暖的晴天)储存多余电量,并在更有利可图的高需求期向电网输出这些能量。输出灵活性提升后,发电商就能够更好的控制风险,甚至有可能向买方提供输出保证,这使PPA产品对这些承购商更具吸引力,并有助于提高太阳能项目的总体可融资性。我们也越来越多地看到混合形式的可再生能源,如新兴市场的直接并网企业PPA,使输出情况更平稳和更可预测。

这种将电池储能与太阳能光伏共址的用户侧方法仍处于相对早期的实施阶段,但最近这一领域出现了多种技术改进,成本有所下降,投资者的兴趣日益浓厚,还出现了专业电池储能基金。

买方需求侧响应

除了发电商通过使用储能技术等措施来平滑输出曲线外,买方和直接承购商也可以通过增加或减少他们的需求来形成不平衡风险,配合与他们签订合同的太阳能光伏电站的输出曲线。这显然只对部分承购商有实际意义和吸引力。但是,大型工业用户已在使用智能技术,在电力最便宜或可再生能源更多的时候优化他们的能源使用。例如,当发电机发出的信号显示发电量低于预期或电网面临不平衡时,买方可以关闭非紧急设备或投用自己的用户侧储能方案。这样的策略可以让企业买家自行管理部分乃至全部风险,从而根据PPA制定更有吸引力的定价方案。

作者:Norton Rose Fulbright合伙人Rob Marsh和Laura Kiwelu,律师Suncica Miletic和律师Charlie Winch。

责任编辑:Cheryl

特别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www.solarbe.com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索比光伏网或索比咨询"。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推荐新闻
让光伏 “站” 起来:创新突破,开拓光伏行业新边界

让光伏 “站” 起来:创新突破,开拓光伏行业新边界

1月15日,在华晟会客厅启用仪式暨2025新年愿景分享会中,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委会光伏回收产业发展合作中心秘书长吕芳、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受邀,与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徐晓华、产品开发管理中心负责人田介花齐聚「华晟会客厅」直播间,就当前市场环境下,光伏产业如何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展开了讨论。

华晟新能源光伏市场
2025-01-17
广西:2025年新能源授权合约价绿电0.375、常规0. 36元/度

广西:2025年新能源授权合约价绿电0.375、常规0. 36元/度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 2025 年广西电力市场政府授权合约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文件指出,新能源发电政府授权合约价格分为绿电政府授权合约价格(以下简称绿电合约价格)和常规电能量政府授权合约价格(以下简称常规合约价格),按年确定。

电力市场新能源发电
2025-01-17
华晟成功中标中国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

华晟成功中标中国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

2025年1月14日,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正式发布中标公示,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成功中标中电建秦皇岛昌黎30万千瓦海上光伏试点项目。本次中标不仅彰显了华晟在异质结技术及海上光伏领域的强劲实力,也进一步巩固了华晟与中国电建的长期合作关系,为双方在清洁能源领域持续共赢奠定了坚实基础。

华晟新能源海上光伏
2025-01-16
宁夏: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宁夏:国家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

1月13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发布再次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在方案制定管理方面,文件指出,自治区能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自治区新能源发展规划,会同同级自然资源、林草、电网等相关部门,结合自治区发展需要和实际制定新能源年度开发建设方案。主要包括项目规模、项目类别、开工建设与投产时间、建设要求、保障措施等内容,经自治区政府专题会、政府常务会审定后公布实施。鼓励各市、县(区)及宁东能源主管部门采用建立项目库的方式,做好新能源项目储备管理。

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新能源
2025-01-15
计划总投资130亿!晶硅光伏全产业链中心项目签约新疆塔城

计划总投资130亿!晶硅光伏全产业链中心项目签约新疆塔城

近日,新疆塔城地区招商推介签约活动举行,会上签约30个项目,总金额达737.71亿元。此次签约项目覆盖能源、矿业、农业、文旅等众多领域,来自光伏组件、硅板、智算中心、煤炭开发、风力光伏发电等领域的300多家央企、重点企业与所辖七个县市及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进行签约。

光伏发电
2025-01-16
国际能源署最新报告:迫切需要协调BIPV测试和认证标准

国际能源署最新报告:迫切需要协调BIPV测试和认证标准

根据国际能源署光伏发电系统计划(IEA-PVPS)的最新报告,迫切需要协调建筑一体化光伏 (BIPV) 的测试和认证标准。

光伏发电BIPV
2025-01-13
光伏97%!2024年11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

光伏97%!2024年11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4年11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光伏发电新能源并网消纳
2025-01-02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11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的公告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11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项目情况的公告

2024年11月,全国新增建档立卡新能源发电(不含自然人户用光伏)项目共16488个,其中风电项目25个,光伏发电项目16448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35个,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6413个),生物质发电项目15个。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清单见附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单详见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网站

光伏发电户用光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
2024-12-31
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全国74地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汇总

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全国74地分布式光伏补贴政策汇总

7月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上半年光伏发电建设情况。2024年上半年,光伏新增装机1024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5288万千瓦。据光伏产业网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74地仍有分布式光伏补贴的相关政策。其中,出台补贴

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分布式光伏光伏补贴
2024-08-04
陕西:启动2GW千村万户“光伏+”示范行动

陕西:启动2GW千村万户“光伏+”示范行动

8月1日,陕西发改委、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陕西省千村万户“光伏+”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的通知》,拟在今年年底建成约1000个、2GW的整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光暖示范项目。

光伏+屋顶分布式光伏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
2024-08-02
北京: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推广农宅光伏发电

北京: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试点推广农宅光伏发电

8月1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美丽北京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优化能源结构,严控化石能源利用规模,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供给低碳化和能源消费电气化水平;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有序扩大外调绿电规模;大力推进建筑绿色发展,重点推进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和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推动供热低碳绿色转型,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等技术应用;试点推广农宅光伏发电、分布式能源等。

光伏发电新型电力系统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
2024-08-01
宁夏:增量新能源项目配储到期未续租视同不满足配储要求

宁夏:增量新能源项目配储到期未续租视同不满足配储要求

通知指出,严格执行弃电优先控制。增量新能源项目(2022年1月1日后并网)配储租赁到期后未续租的,视同不满足配储要求,不符合并网条件,在重新完成配储前暂停调用。存量新能源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并网)未配储或配储租赁到期后未续租的,在新能源消纳困难时优先弃电至装机容量的10%。并网新能源项目未配储时间超过30天的,重新续租或自建时,按原配储比例2倍规模配置(时长不变)。

新能源配储新型储能2024年光伏最新政策
2024-08-01
返回索比光伏网首页 回到PPA合同流行于欧美,太阳能项目业主如何从中受益?上方
关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