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耀光电10GW异质结电池项目环评获批!

来源:光伏前沿发布时间:2023-04-27 16:04:29

日前,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10GW高效N型(异质结)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阳光大街,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电池车间,内设4条光伏N型电池片生产线,预留4条光伏N型电池片生产线位置,建设规模为年产高效单晶N型异质节电池片2GW;二期工程建设2#电池车间,内设8条光伏N型电池片生产线,并在1#电池车间内预留空地上建设4条光伏N型电池片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产高效单晶N型异质节电池片8GW。项目总投资5773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8%。

原文如下: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年产10GW高效N型(异质结)电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华耀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年产10GW高效N型(异质结)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清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年产10GW高效N型(异质结)电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尔沁工业区阳光大街

以南、开放大街以北,占地面积约30万㎡。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1#电池车间,内设4条光伏N型电池片生产线,预留4条光伏N型电池片生产线位置,配套建设原料库、化学品库、氢气站、硅烷站、特气站、大宗气站、动力站、成品及固废库、综合办公楼、研发楼、废水处理站等,建设规模为年产高效单晶N型异质节电池片2GW;二期工程建设2#电池车间,内设8条光伏N型电池片生产线,并在1#电池车间内预留空地上建设4条光伏N型电池片生产线,建设规模为年产高效单晶N型异质节电池片8GW。项目总投资5773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28%。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制绒酸洗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喷淋塔处理,氯化氢和氟化物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硅烷燃烧塔废气收集后经风机引入喷淋洗涤室处理,颗粒物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预处理器尾气经喷淋洗涤处理,颗粒物和氟化物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丝网印刷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后通过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处理池进行加盖,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塔处理,氯化氢和氟化物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链洗工段废气及酸碱化学品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洗涤塔处理,氯化氢和氟化物排放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浓酸废水和浓碱废水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含氟废水和碱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软化水站排水、工艺冷却系统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等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须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沙尔沁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投入运营前本项目不得排放污水。规范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我局联网。项目危废暂存间、危化品库以及污水涉及的坑、池、管网等须做好防渗措施。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优先进行综合利用,不可利用的固废须合理处置。废硅片边角料和残次品、废靶材、废网板、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外运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RO膜由设备厂家更换后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酸碱包装桶、废酸废碱、沾染有机物的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含氟污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固废属性鉴定,若属于危险废物则须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六)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4日

责任编辑:cher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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