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加强光伏项目建设!设立3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年度建设目标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时间:2023-04-14 11:04:45

4月11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能源电力保供。加快国能岳阳电厂、平江抽水蓄能电站、岳阳煤炭铁水联运储备基地、华容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实现新增煤电供应能力200万千瓦。积极争取600万千瓦火电建设指标。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完成3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年度建设目标。加强电力运行调度,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积极争取天然气合同量增长5%以上,完成1390万方储气能力建设。持续深化水电气价改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原文如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细化量化实化《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4号)要求,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岳阳实际,制定本细则。

1、着力恢复和提振消费

(一)组织开展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开展“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场场有亮点”消费年行动,持续办好洞庭渔火季、岳阳小龙虾产业博览会、“味道湖南”岳阳味道美食季、“她消费·她经济”、老字号嘉年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绿色智能家电下乡等一系列促消费活动。联合金融机构、平台企业、商业门店、景点景区等发放消费券,力争全年发放零售和文旅等消费券不少于3000万元。统筹省市相关资金对重点困难群体发放惠民促销券。全市各单位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以多场景多用途消费卡形式发放年度工会福利费。(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总工会、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支持引导重点领域消费。实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基础设施支持政策,制定出台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政策,带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全力申办第三届湖南省旅游发展大会,持续办好岳阳旅游发展大会、岳阳国际旅游节、红色旅游文化节、马拉松赛、国际龙舟赛等活动。出台《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和宣传营销活动给予适当补贴,对引客入岳的市内旅行社按相关标准给予奖补,对承办第二届市旅游发展大会的县市区给予资金支持。(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新型消费场景和平台创建。推进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加快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加强城乡商业体系建设,抓好洞庭南路等特色街区提质改造,引导东茅岭等传统商圈转型发展,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打造更多“夜间经济”“网红经济”“田园经济”地标和打卡地。支持县市区申报创建省级及以上示范步行街、智慧商圈、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市级财政对创建成功的县市区和相关申报主体给予相应奖补。支持县市区和相关企业申报创建省级及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数字商务集聚区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全年实现农产品电商销售额30亿元以上。(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城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培育知名商贸企业和品牌。壮大商贸流通领域市场主体,培育一批年销售额超过2000万元的限上法人单位。积极引导我市老字号企业发挥传统品牌优势,打破传统经营模式,推动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积极组织开展“老字号嘉年华”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老字号品牌影响力,对2023年新获批“中华老字号”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扎实帮扶企业股改上市,鼓励支持企业争创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对以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成功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给予适当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全力推进招大引强,参与港洽周、欧洽周、韩日新对接洽谈会等活动,推进“岳商回归”行动,扎实抓好“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工作,力争新引进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100个、50亿元以上项目10个,内联引资到位资金增长10%,实际使用外资突破1.3亿美元。成立岳阳市湘商回归和返乡创业指导服务站,力争每个乡镇(街道)每年引进2—3家乡友企业回乡投资创业,3年内返乡创业人数达到外出务工总人数的5%以上。积极协调对接“三类500强”企业来岳设立集团总部、世界500强企业来岳设立中国区总部、岳商上市企业集团总部整体回迁或功能性总部回迁。(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项目推进实施。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施产业项目“攻坚会战”,推进乙烯炼化一体化、虞公港建设等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常岳九铁路、荆岳高铁、长九高铁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对纳入年度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清单化管理,组建专班实行全流程、全周期跟踪指导服务,确保重大项目投资完成率、开竣工率居全省前列。(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项目要素保障。争取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20亿元以上、部省各类专项资金300亿元以上、专项债券120亿元以上,统筹整合有关财政预算专项资金,支持省、市重大项目及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建设。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省“三高四新”融资专项等金融政策支持,推进政银企对接合作,加强重大项目资金保障。持续推进国有“三资”清查处置,运作盘活资产形成收入200亿元以上。灵活使用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供应方式保障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争取用地规模指标。(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开辟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探索“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机制,加快项目资金来源评估论证和项目投资联审,简化报省节能审查项目初审程序,持续推进园区项目“四即”极简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要件,推行投资项目极简审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激发社会投资动能。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市政公用、生态环保等领域项目投资,鼓励国有企业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项目合作等方式,与具有产业链或价值链关联、在行业中有竞争优势的民间资本开展合作,共同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对具备相关条件的基础设施存量项目采取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资产证券化(ABS)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十)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市场。探索我市接入湖南省商务活动出入境专门服务窗口,加快办理外贸业务人员出境参加商务活动审批。支持外贸企业通过实地参展、线上参展、代参展等方式赴境外参展,对企业参加重点境外展会展位费按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对服务功能健全、服务成效明显的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延长支持年限。支持开通城陵矶至俄罗斯海参崴、东南亚的国际直航。(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外贸信贷投放规模,对外贸供应链平台为服务产业发展需求而产生的贸易项下融资贷款利息,按照50%的标准给予贴息支持,最高可补贴200万元。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大出口信用保险风险保费和融资支持力度,扩大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规模。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优化资金结算流程,提供跨境结算便利。畅通自贸区银行保险业准入事项绿色通道,支持银行创新贸易金融产品,探索创新企业汇率避险服务模式。(市商务局、市口岸办、市金融办、岳阳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岳阳自贸片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跨境电商加快发展。加强项目招引和孵化培育,跟踪对接重点电商平台企业,尽快促成跨境电商产业园、集货仓等项目落地,健全完善配套服务体系,力争全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21亿元以上。支持有条件的银行开展跨境电商外汇业务。(市商务局、市外汇管理局、市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推动开放平台提质升级。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推进港口、贸易、产业等重点领域制度创新,探索形成体现岳阳特色的省级以上制度创新成果10项以上,对全国首创并被国家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的主要贡献单位给予奖励。支持岳阳自贸片区与市内各产业园区联动发展。推动枢纽平台建设,积极争取国省资金支持城陵矶港口多式联运物流园、胥家桥综合物流园等物流枢纽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岳阳城陵矶江海联运国际物流通道,全力创建国家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全国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口岸办、市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岳阳自贸片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十四)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优化完善我市房地产稳市“15条”政策措施,实施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利率下限等支持消费措施,举办房交会,建立便民购房平台,确保市场平稳。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因地制宜实施棚户区改造,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财政局、岳阳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支持房地产企业和参建企业、材料供应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落实房地产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展期政策,帮助企业缓解短期偿债压力。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和“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力度。支持资产管理公司参与市内风险房地产企业的资产处置、项目并购。(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岳阳银保监分局、市国资委、市人民银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探索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探索城市更新等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用足用好住房租赁政策,可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收购社会房源作为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满足各类群体租赁住房需求。出台政策吸引外地人口来岳落户和安居、促进二手房交易、消化存量房。争取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等房地产调控改革试点落户岳阳。(市住建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壮大产业发展动能

(十七)加强市场主体培育。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按规定落实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市级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财政支持政策的相关专项计划及实施细则,培育一批湖南制造业100强企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试点示范项目企业,以及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60家。对市辖区范围内新增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10万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15万元;对县(市)范围内新增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5万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7.5万元,县(市)财政给予同等金额配套奖励。鼓励“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对当年新入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法人单位和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经认定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按规定进行奖励。对通过湖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拟上市企业,在香港联交所、纽约证交所、纳斯达克证交所、伦敦证交所新上市的企业,收购市外上市公司控制权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址迁至我市的企业,由市财政按规定给予100万元—200万元不等的奖补;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30万元补助。(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统筹市级人才与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上级相关项目专项资金,落实《岳阳市“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和《岳阳市强化科技创新动力支撑的若干措施》等规定,对企业研发投入进行分类奖补,年度最高奖补50万元。推进关键技术攻关,对通过专家评审和实地核查的市科技重大专项,每个项目支持不低于100万元。围绕九大重点产业链,集中突破一批制约我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共性)技术,每年支持“揭榜挂帅”项目1—3个,每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配套支持。(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继续实施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贡献增量奖补政策。开展原材料、消费品工业“三品”标杆企业培育,对新认定的“三品”标杆企业给予奖励。对创建为国家级和省级的产业集群,按相关政策予以奖励。支持电子信息、现代石化等新兴产业发展,争取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纳入省级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范围。支持大健康、通用航空等产业发展,按规定放宽大健康相关行业准入。(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动“五好”园区建设。各级财政按规定落实各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奖励以及总部经济引进奖励。推进“岳阳风补贷”,建立园区企业信贷风险基金,各县市区和各园区建立白名单,白名单内单家企业500万元以内的银行贷款由园区企业信贷风险基金实行免抵押担保。全力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园区,全力推动园区科技孵化、现代物流、产融合作平台申报认定,确保1家园区进入全省“开放十强”园区名单,争取省级奖励资金支持。(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资规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全力帮扶实体经济

(二十一)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有效发挥市财金集团促进产业发展作用,打好“融资担保+风险补偿+转贷过桥”组合拳,持续降费让利,撬动超过100亿元资金投放到实体企业。推进企业信用融资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切实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覆盖率、可得性和便利度,力争全市各级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新增发放贷款80亿元以上。加强产业引导,扩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规模,出台《岳阳市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组建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推动基金招商、产业发展和企业上市。建好用好“岳阳·金融港”金融超市平台,力争企业注册数达3万户,受理金额超50亿元。加大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国家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支持科技金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农村金融、绿色金融创新,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降低银行账户服务收费,降低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取消部分票据业务收费,降低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岳阳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落实财税支持政策。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按规定给予减免。延续实施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补缴,并免收滞纳金。通过预留份额、评审优惠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门槛,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助力企业稳岗拓岗。继续落实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按原有政策计提工伤预防宣传费、工伤事故调查费、劳动能力鉴定费和工伤康复费。推行“就业直补快办”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相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定期发布短缺岗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公布技能岗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大中城市大学生招聘会”“招聘夜市”“金秋招聘月”等就业对接活动,服务企业拓岗用工。逐步实现创业担保贷款线上运行,支持创业就业。(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加强能源电力保供。加快国能岳阳电厂、平江抽水蓄能电站、岳阳煤炭铁水联运储备基地、华容煤炭铁水联运储配基地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实现新增煤电供应能力200万千瓦。积极争取600万千瓦火电建设指标。加强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完成3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发电年度建设目标。加强电力运行调度,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电力保供工作。积极争取天然气合同量增长5%以上,完成1390万方储气能力建设。持续深化水电气价改革,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国网岳阳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保障物流运行畅通。推进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核心项目建设,推动三荷机场改扩建和临空经济区建设,构建现代物流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四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各县市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田间地头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和田头市场建设,年内完成10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建设。加快岳阳市物流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多信息互通、数据共享,促进网络货运发展,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市供销联社、市邮政管理局、市城运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除已有明确期限规定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如国家、省出台同类政策,按照“取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市级层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委牵头加强统筹协调,市政府督查室加强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根据需要制定细化措施,优化提升服务,加强宣传解读,推动各项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责任编辑:cher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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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2025年新增光伏装机容量仅1.4GW,同比骤降58%,为2019年以来最低水平,累计装机达29.4GW。增速放缓主因包括电网容量瓶颈、负电价频发(全年达581小时,占7%)及经济激励弱化——小型业主向电网售电需付费,且净计量政策将于2027年终止,显著削弱屋顶光伏吸引力。各类项目均受影响:户用、小微、大型屋顶及地面电站增长全面乏力,并网延迟与系统主动停运现象增多。尽管装机放缓,光伏年发电量仍达25.8TWh,占全国总发电量19.7%。RVO预计2026–2028年年均新增将维持在约1.3GW;储能与能源管理系统应用有望提升,但当前户用电池渗透率仅1%–2%,总储能容量(约3GWh)仍远低于日均光伏出力。

《河北省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来源:河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9-17 08:53:37

河北省发改委于2026年9月16日发布《风电、光伏发电及独立储能项目共用工程建设及费用分摊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9月20日。文件旨在规范新能源与储能项目共用工程的规划、建设与费用分摊,明确“统筹规划、安全可靠、集约共享、公平透明、动态调整”五大原则。意见稿界定了共用工程项目范围(即接入同一公共并网点的多个项目),细化了项目确定、承建主体管理及存量容量开放机制;厘清共用设施范畴(如变压器、母线、送出线路及二次系统等),提出建设费用按交流侧装机容量比例分摊、运行费用按实际发电量比例分摊,并要求新增项目承担陪停补偿及残值重核义务;同时强化省级统筹、市级督导、电网协同的监管体系,推动公平并网与资源高效利用。(199字)

陕西麟游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来源: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6-09-16 10:13:21

《麟游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是陕西麟游县为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而制定的专项制度文件,旨在落实国家及陕西省最新政策要求,遏制行业乱象、保障农户权益、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办法明确适用于全县四类分布式光伏项目(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覆盖备案、建设、运营、合同、收益兑付、主体变更、到期处置及纠纷调处等全流程。核心内容包括:实行“谁投资、谁备案”原则,强化房屋安全鉴定与风貌管控;严格开发准入,严禁强制摊派、虚假宣传和金融风险转嫁;推行标准合同、村级统筹开发与企业报备监管;建立多部门协同的联合监管与闭环治理体系。目前该办法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