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在黄河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姚小彦,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文忠的见证下,黄河公司总会计师葛明波与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杨治中分别代表各自企业签署了《“十四五”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围绕黄河公司“十四五”时期重大项目建设发展等,进一步加强双方在产业和融资方面的优势互补,建立全方位深度合作的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共同发展。
在签约前的座谈交流中,姚小彦对国开行青海分行长期以来给予黄河公司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介绍了黄河公司清洁能源发展历程、在青主力军作用发挥、未来发展规划等。他表示,双方企业合作渊源深厚、合作基础良好、合作空间广阔,希望国开行青海分行一如既往地支持黄河公司发展,共同携手推动沙戈荒大基地、共和(多隆)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开发建设,为青海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扎实推进“一优两高”战略作出积极贡献。
王文忠介绍了国开行青海分行经营业绩、在青发展情况,回顾了长期以来与黄河公司建立起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他表示,国开行青海分行成立至今取得的发展成绩,离不开黄河公司的大力支持,黄河公司是青海最大的央企,也是国开行青海分行最重要的客户,未来国开行青海分行将一如既往地为黄河公司发展提供好金融服务,希望双方进一步强化交流沟通,持续深化金融领域的务实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国开行青海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群,党委委员阎耕,黄河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财务部、资本运营部负责人参加会谈与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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