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下海正逢其时
——访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蒲健
为进一步拓宽能源绿色发展的创新思路,光伏走向海洋,乃至挺进深远海将会是我国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应用的必然趋势。针对我国海上光伏的发展现状,以及项目开发环境、装备能力,中能传媒采访了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西北院”)副总经理李蒲健。
有效解决用地难题
中能传媒:发展海上光伏的意义在哪里?
李蒲健:发展光伏等新能源项目是实现双碳目标的主要路径,但光伏发电占地面积大,地面发展光伏用地难,选择光伏“下海”可有效解决用地难题,增加装机规模。另外,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好,电量需求大,发展海上光伏有利于促进新能源消纳体系的建立。
中能传媒:我国海上光伏的蕴藏体量有多大?
李蒲健:我国大陆海岸线长1.8万千米,理论可安装海上光伏的海域面积约为71万平方千米。但实际上,项目开发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港口航道、军事设施等相关要求,综合离岸距离、水深、波浪、浮冰、地质等因素,若按照理论开发量千分之一的比例估算,我国海上光伏装机规模可实现超过100吉瓦,发展空间巨大。
中能传媒:我国哪些海域比较适合开发海上光伏?
李蒲健:大的区域看至少应考虑地形、海洋水文、自然灾害这三个自然因素。渤海、黄海海岸高差较小,大陆架比较平缓,可开发的沿海滩涂面积更广,是最适合开发海上光伏的区域。东南部海岸、渤海湾部分区域的海岸地形存在较多山地及小礁岛,整体高差较大,可开发的沿海滩涂面积会受限,但是山地和礁岛的存在,有利于海浪的削弱。除此之外,还要考虑海上军事敏感区、养殖区、港口航道等因素。
形成专业配套方案
中能传媒:我国发展海上光伏是否已具备条件?国际上有无先例可循?
李蒲健:据了解,荷兰已经有不少企业和机构在海上光伏技术和解决方案上取得了很好的进展,2019年建设了世界上第一个海上光伏电站,规模仅50千瓦,未来将进一步扩大。海上光伏距离真正大规模发展已具备成熟的技术基础和可预期的发展前景。
从经济性上看,10年来我国光伏发电平均成本下降了80%以上;从技术层面看,光伏技术快速迭代,多次刷新电池转换效率世界纪录;从政策角度看,在双碳目标和技术降本的双重作用下,光伏装机量预计在未来5年仍将快速增长。可以说,现阶段发展海上光伏正逢其时。
今年6月,山东省能源局组织竞争配置了一批海上光伏项目,分三年建设投运,总规模超千万千瓦。中国电建西北院在前期大量收集资料、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帮助多家投资企业获取了开发权,目前正在参与多个投资企业总装机超过600万千瓦海上光伏项目的前期配合工作。
结合多年陆上光伏勘测设计与EPC工程建设、海上风电勘测设计和标准编制、海上测风塔EPC建设等经验,以及在我院建设完成并投运的“浙江龙港桩式海上光伏实证项目”的总结,提出了从海上光伏专用桩基础、高强度抗风浪支架结构、海上光伏优化布置、海洋气候适应性系统设计等降本增效的创新思路。同时,围绕海上光伏在全过程施工工艺流程设计和专业化配套的海工装备,研发制造海上光伏建设施工、运维保障等装备及其关键系统,开发制造多机位打桩海工装备,施打效率大幅度提升。
风光同场有待开发
中能传媒:依据现行条件,我国发展海上光伏最大的挑战在哪个环节?
李蒲健:海上光伏面对挑战较多,首先是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多,需协调的部门多、收集资料多;第二是设备的持久性,需要承受巨浪、强风、浮冰等威胁,确保电站长久有效;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就是项目要经济可行,需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促进设备成本、施工成本下降。
海上光伏是一个系统工程。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全局考虑、通盘布局。一方面,需要政府在海上光伏领域给予政策支持。另一方面,需要产业内企业联合起来,大胆进行技术创新。两方面引导联合促进海上光伏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性不断提升。
中能传媒:发展海上光伏是否会给现有光伏制造的产业链提出更为严格的制造标准,从而带动制造行业整体升级迭代?
李蒲健:不同于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海上光伏项目除了需应对恶劣天气和自然条件的影响,还需考虑复杂的腐蚀和盐雾环境对组件、逆变器、支架等支撑结构防护、防腐的要求。这就需要从全产业链角度提出更加严格的设计及制造标准,需要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通过降低开发成本,推动海上光伏行业的发展。
中能传媒:参照风电发展,光伏是否也将走向深远海域?
李蒲健:由于海洋条件的特殊性和光伏发电对于太阳能资源的利用情况,就目前来看近海桩式海上光伏经济性更好,深远海漂浮式海上光伏技术仍需要进一步降低成本,深远海地区同时适合发展海上风电,未来可考虑风光同场等多种形式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