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因项目取得备案后1年内未实际开工建设,紫光宜和临高红华透滩队80MW农光互补大棚蔬菜基地项目、中电建临高县100MW农光互补项目,将取消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
详情如下: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回紫光宜和临高红华透滩队80MW农光互补大棚蔬菜基地项目指标规模的通知
琼发改能源〔2022〕779号
海南紫光宜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经核实,你公司紫光宜和临高红华透滩队80MW农光互补大棚蔬菜基地项目,于2021年9月经我委审核后进行项目备案,截止目前,该项目至今尚未按要求动工建设。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作的补充通知》(琼发改能源〔2021〕397号)中“项目取得备案后1年内未实际开工建设的,将取消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的规定,以及临高县发展改革委所提的清理意见,经研究,决定取消该项目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收回中电建临高县100MW农光互补项目指标规模的通知
琼发改能源〔2022〕780号
中电建(临高)新能源有限公司:
经核实,你公司中电建临高县100MW农光互补项目,于2021年5月经我委审核后进行项目备案,截止目前,该项目至今尚未按要求动工建设。
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我省集中式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工作的补充通知》(琼发改能源〔2021〕397号)中“项目取得备案后1年内未实际开工建设的,将取消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的规定,以及临高县发展改革委所提的清理意见,经研究,决定取消该项目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