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协鑫集成(SZ:002506)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与高唐协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签署《山东辰骐环保4.176MW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屋顶加固工程施工合同》,协鑫能源工程作为承包人承担本次工程建设。
公告显示,《EPC合同》总规模约为4.176MW,固定综合单价为人民币3.18元 /W(固定单价结算不调整),总价款为13,270,140元(最终按实际装机容量结算),《补充协议》总价款为837,962元。
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共山先生间接控制协鑫新能源(HK:00451)52.6%股权,协鑫新能源间接控制协辰光伏100%股权,因此高唐协辰光伏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表示,本次关联交易属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交易定价遵循了市场定价 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积极的影响。
截至当日收盘,公司股价报收3.75元/股,总市值为2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