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 建 〔2020〕5号)规定,“纳入补助目录的存量项目,由电网企业依照项目类型、并网时间、技术水平和相关部门确定的原则等条件,确定目录中项目的补助资金拨付顺序并向社会公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将各省市2022年年度第1次常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拨付情况公告如下:
1.北京


2.天津


3.冀北


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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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山西


6.山东


7.上海


8.江苏


9.浙江


10.安徽


11.福建


12.湖北


13.湖南


14.河南


15.江西


16.四川


17.重庆


18.辽宁


19.吉林


20.黑龙江


21.陕西


22.甘肃


23.青海


24.宁夏


25.新疆


26.西藏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8/27/35869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