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顺风清洁能源(01165.HK)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6月29日,Sino Alliance Capital Ltd.(买方)与公司全资附属顺风光电控股(卖方)、新疆普新诚达、江西顺风、顺风光电投资及本公司订立买卖协议。
据此,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买方已有条件同意购买新疆普新诚达100%股权,总代价为约人民币6.64亿元(相当于约7.78亿港元)。
公告称,出售事项的标的太阳能发电站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12个月的总功率及总发电量分别占集团太阳能发电站截至总功率及总发电量的28.2%及30.1%。
今年以来,顺风清洁能源多次出售光伏电站。1月,顺风清洁能源发布公告,其全资附属公司江西顺风、上海顺能、顺风光电投资与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签订立四份买卖协议,出售四家附属公司100%股权,总代价为8.896亿元,上述公司共持有132MW光伏电站。
据行业观察,顺风清洁能源所持有的光伏电站超过60%集中在新疆、甘肃等西北“弃光限电”较为严重的地区,前期在光伏电站砸下的重金迟迟难以收回。
顺风清洁能源称,尽管2018年-2021年出售电站已大幅降低本集团高企的债务水平及财务費用,但还不足以让集团滿足其即时融资需要。因此,集团继续推行一系列发展计划,包括收回此前出售电站的余下款项,进一步出售有关已终止的2022年第一次建议出售事項的余下太阳能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