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新闻网6月22日报道,台当局经济部门21日预告“再生能源发展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为加速光电发展,将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的建筑物,在考虑到受光条件与可免除认定标准后,必须设置太阳能发电设备。待条例通过后,未来屋顶将成为“再生能源目标”。
报道称,台当局能源机构提出的草案,对光电、离岸风电、地热能及生物质能都有新做法。光电方面,依据台当局“2050净零路径规划”目标,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在2025年达20吉瓦后,在2050年要达40-80吉瓦,成为绿色能源发电主力,而目前全台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为8.1吉瓦,仍未达到2021年底8.75吉瓦的目标;台当局能源机构认为,有必要修法增加强制性。
修正草案新增屋顶型太阳能发电的推动措施,台当局经济部门表示,拟要求全台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必须设置一定比例的屋顶型太阳能设备。
根据台当局能源机构公布的草案,将要求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筑物,达一定规模以上者,除了受光条件不足或其他可免除情形且经建筑主管机关认定外,建造人应设置一定装机容量以上的太阳能发电设备。至于实施范围包括认定标准、设置比例等细则,将由相关部门拟定,目前尚未出炉。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