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隆基股份(SH:601012)发布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1日收到《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用电价格的函》(云发改产业函[2022]103 号),函告:根据国家有关部门清理优惠电价政策的要求,取消公司在云南省享有的优惠电价政策和措施,自2021年9月1日起,公司全部用电价格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方式形成,直接与电网企业结算。
此前,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与云南省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就公司在云南省投资建设单晶硅棒硅片、高效电池组件、特色农业光伏电站产业链,带动千亿级单晶光伏产业集群和云南省给予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达成合作战略合作意向。
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在云南省形成约67GW的拉晶产能和57GW的切片产能,丽江三期年产10GW单晶硅棒建设项目、曲靖二期年产20GW单晶硅棒和30GW单晶硅片项目、曲靖年产30GW单晶电池项目尚未开工或投产。
公司表示,截至2021年末,公司在云南已投产的切片产能占公司总产能的比例约为54%。鉴于公司在云南省内的投资项目不能再执行原合作协议中双方约定的电价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云南省内投资企业的生产成本,电费占硅片全工序加工成本比例为15%左右,对公司利润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披露的光伏产品(含硅片和组件)的成本结构,自2015年以来,能源成本在营业成本中的占比从2015年的6.43%下降到2020年的4.37%,占比相对有限。基于2020年的成本结构测算,能源动力成本上升1%,净利率下降0.03%,绝对数值为1800万元。
此外,由于隆基股份近期将孙公司隆基绿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以68,488,960元的价格出售给森特股份,因此公司2022年的营业净利润并不会受到能源成本上涨的显著影响。
就未来视角而言,相信公司将会通过投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方式,对冲能源成本的上涨,因此,本次能源成本的上涨,预计不会对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