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就切实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接网消纳制定相关措施,以实现未来3年新增50GW新能源装机的目标。
1、15GW/年,保底不封顶!
云南将建立资源库和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不得开发建设。省能源局制定年度开发方案,并提出省级重大项目清单,确保每年开发规模达到15GW以上,保底不封顶。
2、竞价上网,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在具体项目配置方案方面,竞配方案要包括上网电价、发电量、开发时序、投产时序、经营期限、产业带动、其他利益分配方式等内容,充分发挥以资源换发展的撬动作用,带动绿色能源、先进装备制造、储能等重点产业的发展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地。开发协议或合同一经签订,各地及有关部门不得以利润分成、电价让利、缴纳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形式增加企业成本。
3、预留土地,以租赁方式使用
“十四五”期间按照每年开工20GW光伏项目及配套接网工程预留建设用地面积2000亩、用林面积1600亩,根据实际需求多退少补。对于涉及国家或省级重大项目的,用地审批配置国家计划指标。对于符合光伏复合项目建设要求和认定标准的,利用25度以上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在不破坏耕地、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项目允许以租赁方式使用。
4、六大基地+沐光行动
优先支持大型基地开发,重点支持金沙江下游、澜沧江中下游、红河流域、金沙江中游、澜沧江金沙江上游“风光水储”和曲靖“风光火储”等6个多能互补基地,争取3年内全面开工并基本建成。支持“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积极开展“千乡万村沐光行动,重点支持新能源+特色产业、生态修复、绿色食品、乡村旅游等项目。
5、配置储能
按一定比例配置储能,鼓励采用共享储能。
原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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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