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哈密70万千瓦风、光保障性规模招标

来源:智汇光伏发布时间:2022-01-30 22:14:39

近日,新疆阿勒泰地区、哈密地区分别开展了2022年的风电、光伏保障性规模竞争性配置招标。其中:

阿勒泰地区:在吉木乃县建设风电项目25万千瓦;

哈密地区:在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开展风电项目30万千瓦、光伏项目15万千瓦。

风电项目的储能设施配套规模不低于10%及以上的且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风电项目、储能装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上述两个地区的竞争性配置招标都将于2022年2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

哈密地区45万千瓦项目共划分为4个标段(9个5万千瓦单体新能源项目),

第一标段:伊州区十三间房区域2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4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二标段:巴里坤县三塘湖区域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1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三标段:伊吾县淖毛湖区域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1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四标段:伊州区石城子区域1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3个5万千瓦单体光伏项目)

阿勒泰、哈密70万千瓦风、光保障性规模招标

项 目 概 况

阿勒泰地区2021年2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竞争配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阿勒泰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JXZB-2022-ZB006

2、项目名称:阿勒泰地区2021年2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竞争配置

3、建设地点: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

4、项目规模:25万千瓦风电

5、项目建设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6、项目要求:风电项目储能设施配套规模不低于10%及以上的且放电时间不低于2小时

(1)所有风电项目在2022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储能装置在2022年12月底前建成并网。

(2)项目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质量管理等要求。

(3)风电项目集约化建设,发电送出工程、储能装置包含在主体项目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评分要求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投资主体均可参加竞争优选。

1、投资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可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一个企业集团只能以集团的名义或旗下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一家参与投标。(注: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代表股东参与投标需股东授权)。

3、投资业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提交“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4、存在擅自变更投资主体、倒卖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资主体,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已列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监管报告(新能源部分)及工作要求的通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5、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为获得参与竞争优选的资格,投资主体(按照统计业绩的公司口径)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符合本须知投资主体的资格要求。为此,所提交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有关确立投资业主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复印件,说明投资业主的注册地点和主要经营范围,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必要资料,加盖公章。

2、投资主体的财务状况。所有投资业主应提供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并加盖公章。注:若2021年审计报告未出具,可提供当年主要财务报表。

3、提供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保证的承诺函。

4、评标采取竞争优选综合评分办法,各投资主体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满足评分项目所需文件资料,如未提供,则视为该项没有资料,评分为零。

三、对投资主体的基本要求

1、投资业主应按招标文件的进度要求完成项目开发工作。

2、投资业主应按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完成项目建设。

3、项目按照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验收标准通过验收。

4、投资业主项目建设应满足国家与地方政府关于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生态恢复等方面的要求。

5、投资业主项目建设应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评审之前1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及代理单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2、招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招标截止日期15日前,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5、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资申报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截止时间。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1月30日,工作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3号

方式:请潜在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书原件),领取招标文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阿勒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一厅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发布在阿勒泰地区行政公署官网(www.xjalt.gov.cn)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报名时,潜在投标人应提交上述网站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上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三份(均应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作为报名资料留存。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要求不作为最终投标审查资质,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十一、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新疆阿勒泰市解放路6号

联 系人:杨志国 联系电话:18999453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勒泰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99号万驰广场1栋12层3号

项目负责人:赵鸿雁

联系电话:0906-2139388、18099208929

阿勒泰、哈密70万千瓦风、光保障性规模招标

为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持续推动哈密市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火电和风电、光伏等公共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选定业主暂行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01号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21〕419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哈密市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公开优选业主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哈密市2021年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竞争配置

建设地点: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

项目规模:新增新能源保障性并网规模45万千瓦,其中:风电30万千瓦、光伏15万千瓦。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4个标段(9个5万千瓦单体新能源项目),其中风电3个标段(6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光伏1个标段(3个5万千瓦单体光伏项目)。

第一标段:伊州区十三间房区域20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4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二标段:巴里坤县三塘湖区域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1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三标段:伊吾县淖毛湖区域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1个5万千瓦单体风电项目)

第四标段:伊州区石城子区域1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光伏项目(3个5万千瓦单体光伏项目)

项目建设期:风电、光伏项目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

二、资格要求

1.参与竞争配置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鼓励经营范围涉及电力能源投资、开发、建设、管理,新能源发电设备制造等相关产业企业积极参与。

2.投资业主总资产应能满足相关规模新能源项目建设要求,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提交“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3.本次竞争配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可通过独立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项目竞争配置,每个独立企业仅可参与一个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每个联合体成员均应有实际出资义务,且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参与竞争配置的主体可以参加本次竞争配置项目多个标段的申报,但每个独立企业或联合体牵头企业最多中标一个单体风电和一个单体光伏项目。

4.近三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发生过严重违约,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经政府有权部门同意,擅自将已核准(备案)、未建成新能源项目转让其他企业或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化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且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的企业(包括联合体参与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条件。

注:以上要求不作为最终投标审查资质,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9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

地点: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曙光新村2巷12号

方式:请潜在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明书原件)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2年2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2月16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加格达宾馆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哈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mi.gov.cn)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

名 称: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建国南路28号

联系人:刘晓博 联系电话:18199028012

(二)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新疆实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曙光新村2巷12号

项目联系人:王利香 联系电话:18299901370

 

原标题:阿勒泰、哈密70万千瓦风、光保障性规模招标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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