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佳年代拟投资8亿元在滁州来安建设20GW光伏封装胶膜生产基地

来源:百佳年代发布时间:2022-01-12 07:28:34

1月10日,百佳年代20GW光伏封装胶膜滁州来安生产基地项目签约仪式在常州总部隆重举行。滁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劲,滁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刘茂松,来安县委副书记、县长舒宏俊,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黄海等滁州市、来安县相关领导,百佳年代董事长兼总经理茹正伟及公司管理层代表出席签约仪式。签约前,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劲与董事长茹正伟围绕深化光伏胶膜产业及其他新能源领域发展合作,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

 


 

根据协议,百佳年代拟在滁州来安投资投建年产20GW封装胶膜生产基地项目,计划用地100亩,总投资8亿元。百佳年代光伏材料事业部总经理盛鹤祺与来安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张京安代表双方签订协议。

 


 

滁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劲在会上表示,滁州来安地处安徽省东向发展的最前沿,位于南京都市圈和合肥都市圈双重叠加区,区位优势得天独厚。当前,滁州抢抓“双碳”机遇,加速光伏产业跨越式发展,积极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努力构建高质量发展格局。仅仅数年,滁州建立起一个投资规模大、头部企业多、产业链齐全的光伏产业基地,成功吸引隆基、晶科、尚德等光伏头部企业投资建厂。百佳年代作为光伏组件配套企业,要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优势,加强沟通交流、开展务实合作,力争投资项目早日落地投产。

 


 

百佳年代董事长茹正伟表示,项目洽谈以来,深切感受到滁州来安优质的营商环境、扎实的产业基础、显著的区位优势,蕴含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机遇。各级领导的果敢担当、高效执行、周全服务,让我们深受感动。项目签约后,百佳年代将立即组织专班推进项目落地,争取早日投产,为滁州来安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百佳力量,为国家早日实现“双碳”目标贡献百佳力量。

 

原标题:重磅!百佳年代拟投资8亿元在滁州来安建设20GW光伏封装胶膜生产基地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201/12/349824.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聚焦绿色供应链建设 助推光伏产业提质升级|2026光伏绿色供应链会议在苏州举办来源:投稿 发布时间:2026-08-13 16:21:58

2026年8月8日,2026光伏绿色供应链会议在苏州召开,由SEE基金会东吴生态环保项目委、绿色江南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联合主办,多方机构支持。会议聚焦光伏产业绿色供应链建设与全产业链低碳转型,汇聚政、产、学、研代表深入研讨。与会专家指出,中国光伏产业虽具全球规模优势(占全球八成产能),但正面临从“制造绿色”向“绿色制造”的关键跃升,亟需强化碳足迹管理、ESG体系建设与绿电应用。会议发布《2026光伏企业绿色低碳表现报告》,覆盖51家主流企业,揭示行业碳排放总量仍达1.17亿吨、绿电使用减排成效显著等现状,并针对性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组件回收专项研究。各方呼吁加快构建本土化碳数据库、推动国际标准互认,由单一产品出口转向输出零碳解决方案,协同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199字)

北京市: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示范项目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设施来源:北京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8-13 10:31:04

北京市发改委于8月7日就《关于鼓励废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周。文件强调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支持采用绿色低碳技术建设废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并鼓励配套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储能设施。为强化要素保障,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纳入市级重大产业项目,享受长期用地支持;环评、安评、消防等审批流程将优化提速。政策还提供资金支持: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最高30%的工程投资补助,并协助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此外,鼓励电池生产及回收企业使用绿电,参与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按实际交易电量给予奖励。

ESG 专栏 | ​东方日升入选“光伏企业气候行动TOP10”来源:东方日升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3 09:45:02

东方日升入选“光伏企业气候行动TOP10”,凭借系统化气候治理、生产端深度减碳、绿色供应链协同及低碳产品研发落地获权威认可。其设定2030年运营碳排降50%、2050年全价值链净零目标,并以N型技术降碳赋能产业链绿色升级。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自用比例取消与全量入市规则全解析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8-13 09:44:38

浙能源〔2026〕15号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解读,取消工商业自用比例限制,明确上网电量全量入市,结合分时电价政策分析收益模型变化,覆盖分类边界、绿电直供、涉网要求与行业机遇,完整版测算报告扫码获取。

海宁皮城:子公司拟2.26亿元收购38家光伏公司股权来源:海宁皮城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3 09:33:28

海宁皮城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海宁皮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拟以2.257亿元收购浙江昇茂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海宁聚晖、海宁鑫杰所持有的38家光伏公司股权。交易已于2026年8月11日在海宁市完成签约,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此举旨在响应国家“十五五”规划关于推动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深化多场景融合应用的政策导向,加快布局新型能源体系及“双碳”目标相关产业。标的公司集中分布于长三角工业园区,项目均已并网、运营成熟、剩余生命周期平均约20年,具备稳定现金流和持续回报潜力。通过本次收购,海宁皮城将进一步拓展综合能源服务与碳资产管理等上下游业务,强化新能源板块规模与竞争力。(199字)

滨海投资投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利好来源: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8-12 08:57:14

滨海投资(HK2886)与德清启源智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分别与德清县新市镇白彪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德清鑫合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共同投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利用合作方屋面资源,总装机容量达3.51兆瓦,全部发电收益、国家补贴及绿证收入归启源智控所有。作为滨海投资首个对外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此举标志着其在综合能源服务领域的实质性突破,是公司加速向综合能源供应商转型的重要里程碑。项目不仅有望为公司带来长期稳定现金流,还将积累可复制的分布式光伏开发与运营经验,为其后续规模化拓展综合能源市场奠定基础,助力股东价值的可持续增长。(198字)

四类区域禁止建设!安徽池州贵池发布分布式光伏备案服务指南(修订版)来源: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8-11 14:08:12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发改委于8月10日发布《贵池区分布式光伏备案服务指南(修订版)》,规范辖区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管理。指南明确两类备案主体:自然人户用项目可由供电公司代为申请或自行办理;其他项目则由屋顶产权人选定投资开发企业后,由该企业统一申报。非自然人户用项目在投资主体、备案机关及建设场所、规模、内容均一致的前提下,允许合并备案,其余项目不得合并。同时,指南划定了四类禁止建设区域:拟拆迁区域;火灾危险性高、安全条件不达标或属历史文化保护的建筑,以及经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认定不宜建设的易发区;用地红线内无建筑物的空地(如宅基地未建住宅);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的区域。

云南昭通市巧家县300MW光伏项目优选投资主体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6-08-11 09:58:47

本文介绍了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启动的四个集中式光伏项目投资主体优选工作。8月10日,相关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涉及炉房、花山、白马厂和茂租四个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300兆瓦。其中,炉房与花山项目各为5万千瓦,白马厂为9万千瓦,茂租为11万千瓦。所有项目均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遴选投资主体,建设资金全部由中标投资人自筹。项目建设周期要求严格:前三个项目须在开工后6个月内具备投产条件、1年内实现全容量并网;茂租项目投产时限放宽至开工后8个月,但全容量并网仍需在1年内完成。

总投资2.25亿元的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落户西林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发布时间:2026-08-11 09:09:03

西林县周帮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总投资2.25亿元,占地1037亩,装机容量45兆瓦,年均发电量约6312.49万千瓦时。该项目依托八达镇龙保村荒山资源,采用“板上发电、板下种植”的农光互补模式,推动生态修复、产业提质与农民增收协同发展。前期工作中,当地党委政府及村干部深入群众开展政策宣传,仅用两个月即完成千余亩土地流转,保障项目高效落地。截至当前,已完成投资1.5063亿元,计划9月实现全容量并网,新建220kV升压站接入句町变电站。建设期间吸纳50人次技术工人就业,年发放劳务工资约300万元;运营后预计年税收贡献约400万元。

双奖同台|TCL光伏科技领跑2026工商业光伏之星评选来源:TCL光伏科技 发布时间:2026-08-10 09:41:51

TCL光伏科技在第七届中国工商业光伏大会斩获“工商业领军投资商奖”与“工商业光伏卓越EPC奖”双奖,彰显其“投资运营+工程履约”双轮驱动实力。依托全周期资金闭环与全链条极致履约能力,打造特能享、特能富两大差异化解决方案,为工商业客户提供确定性绿色能源服务。

新能源发电企业禁止“抱团”抬价!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时间:2026-08-10 08:50:07

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出台《东北区域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规范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企业的市场报价行为。方案明确,仅允许同一集团、同一省份内的新能源企业开展集中报价,严禁跨集团、跨省“抱团”报价,严防垄断协议及价格协同行为。集中报价主体的总装机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省单个最大燃煤电厂装机容量。对装机规模超限的发电集团,允许组建多个独立报价群组,但各群组须在场所、人员、决策、财务等方面严格隔离,禁止集团层面协调或统一指令报价。所有场站仍以注册主体独立申报、出清和结算,确保市场公平竞争与反垄断合规。(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