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印发全国首个省级整县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污水厂、自来水厂及新增建筑比例至少80%

来源:光伏們发布时间:2021-12-06 14:10:24

近日,浙江省能源局正式印发了全国首个针对整县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的省级实施导则《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以下简称“工作导则”)。该工作导则由杭州市太阳能光伏产业协会、浙江省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浙江省电力公司联合编制。

根据文件内容来看,本次《工作导则》首次提出了一个概念“区域累计光伏发电装机对当地电力规划最高负荷贡献比例”,明确提出:各试点县(市、区)应按照当地“十四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来确定分布式光伏建设目标,新增光伏发电规模“十四五”期间不少于100MW ,累计光伏发电装机不应低于当地“十四五” 电力规划最高负荷的 15%。

各试点县(市、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比例也提出了现有建筑物和新增建筑物的安装比例方面也提出一定要求。

文件明确表示,公共机构要工作走在前,特色小镇、开发区(园区)要高比例应用走在前。污水厂和自来水厂的应用比例要求为90%以上,因此将成为重点工作之一。新建建筑的比例要求很高,未来新建建筑必将是能装光伏的区域都要利用起来,并且新建建筑设计时就要考虑光伏安装条件,为更大规模地安装光伏准备好条件。不限制户用光伏的安装比例,在确保群众利益的前提下,鼓励城市居民、农村户用屋顶安装屋顶光伏。

分布式光伏开发企业的资质方面,文件给出针对性标准并采信服务认证的做法,逐步替代相关过高的企业资质要求。

各试点县(市、区)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安装商、运维商应具备住建部或能监办要求的相关建筑工程、电力工程资质,或具备分布式光伏安装、运维的服务能力认证证书。

各试点县(市、区)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安装商、运维商应具备住建部或能监办要求的相关建筑工程、电力工程资质,或具备分布式光伏安装、运维的服务能力认证证书。

鼓励各试点县(市、区)分布式光伏投资商、总承包商优先与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分布式光伏安装服务能力认证证书的企业合作。

鼓励各试点县(市、区)分布式光伏投资商、总承包商以及区域运维平台,优先与取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颁发的分布式光伏运维服务能力认证证书的企业合作。

分布式光伏设计、安装和运维企业应配备光伏发电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应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技术能力,鼓励从业人员积极提升专业能力,主动参加由行业组织或专业机构组织开展的针对性系列技术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鼓励企业开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工程安装、运维服务能力认证,倡导获得服务能力认证证书的工程服务商优先参与各试点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在行业监管方面,专班统筹专家智库助力,推进不力质量差纳入征信。

一是专班负责统筹,真正地做到“整体推进”而非单个项目自由分散地推进。要在屋顶资源管理、项目招标、项目融资和并网、电费结算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整镇(乡)、街(园)推进的方式,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资源属性的特点,根据项目难度、获利水平分别打包,形成相对集中统一的包装项目。

二是要避免参与整县推进的投资商占据资源,但项目推进情况缓慢,或者安全质量问题严重,明确要对此类企业“纳入征信系统”。

三是鼓励各试点县(市、区)建立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工作专家智库,帮助当地根据当地资源条件、产业特点,推进具有当地特色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工作。

把全县资源做好统筹规划,全盘协调整体部署,用专家来下沉到一线,扎根区县助力切实试点工作,鼓励国企央企和实力民企积极参与整县推进,但对项目进度和项目质量实施检查和督促!

各试点县(市、区)应成立整县推进试点工作专班,在屋顶资源管理、项目招标、项目融资和并网、电费结算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试点县(市、区)政府、电网部门的服务流程应根据导则规范化进行,简化服务流程,不得额外增加环节。

鼓励各试点县(市、区)工作专班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相对集中配置屋顶资源,并对项目推进情况缓慢,或者安全质量问题严重的投资商和工程服务企业纳入征信系统。

鼓励各试点县(市、区)以整镇(乡)、街(园)推进的方式,由各镇(街道)、开发区根据资源属性的特点,根据项目难度、获利水平分别打包,形成相对集中统一的包装项目,自主确定开发模式和投资合作对象。

鼓励各试点县(市、区)建立屋顶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工作专家智库,帮助当地根据当地资源条件、产业特点,推进具有当地特色且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工作。

各试点县(市、区)供电公司应在当地发改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当地用电负荷峰值,计算所需的光伏发电削峰装机能力;分析当地不同区域、不同季节的用电特点,分析区域性用电供电不平衡问题所带来的光伏装机需求和微电网建设需求并向同级发改部门报送;根据当地电网接入能力,开展当地光伏发电发展能力分析。

具体文件内容见下: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2112/06/347909.html
责任编辑:zhouzhenkun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浙江监管办征求2026年浙江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意见来源:浙江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6-07-16 09:18:15

浙江监管办于7月14日就2026年浙江省绿色电力交易及输配电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公开征求意见。该示范文本适用于售电公司或批发市场用户(甲方)、绿色电力发电企业(乙方)与电网企业(丙方)三方签订的双边协商绿电交易合同;集中竞价、挂牌等交易形式可不签书面合同,但相关权利义务参照本文本执行。为提升效率,三方可签署承诺书,确认接受浙江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交易结果并履行合同约定,无需另行签订正式合同。交易电量、电价等关键要素以交易中心发布结果为准。电网代理用户与绿电企业开展直接交易时,亦参照本合同执行。此外,参与绿电交易的发电企业,其实际结算电量不得再申领国家补贴、申请自愿绿证,且不计入合理利用小时数。

重磅|浙江出台工业光伏新政:新建厂房光伏100%全覆盖,"十五五"新增1000万千瓦来源:索比光伏网 发布时间:2026-07-14 13:58:00

浙江省出台《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以省级政策形式明确工业光伏强制性建设要求:在“十五五”期间,全省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屋顶须100%安装光伏,存量厂房实行“能装尽装”,五年内新增装机容量目标为1000万千瓦。该政策将光伏配套纳入工业用地出让合同,并与竣工验收挂钩;各地市目标已细化分解,宁波、杭州分别承担175万千瓦和130万千瓦的最高任务。与此同时,同期落地的电价政策调整,使光伏发电高峰时段与电价低谷期重合,导致度电收益理论降幅最高达32%。文件还涉及六种开发模式选择及“四同步”机制落地等实操问题,政策目标与经济可行性之间的平衡成为关键挑战。(198字)

2.7元/W!浙江永康5.945MW屋顶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14 09:15:46

本文介绍了浙江永康市众泰汽车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EPC中标结果。该项目总装机容量5.945MW,由永康市亿丰光伏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选址于浙江众泰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利用约4.3万平方米彩钢瓦屋顶,采用平铺式安装,组件距屋面高度不超过30厘米。工程共安装10461块620W单晶硅组件,配套26台逆变器(25台225kW、1台320kW),以高压方式接入公共电网,实行“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年均发电量约635.46万度。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1614.89万元中标,折合单价约2.7元/W,低于招标控制价1762.91万元。

宁夏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购价格公示来源:彭阳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7-09 09:49:46

彭阳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7月8日公示了该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收购价格方案。本次收购覆盖全县共7731.74千瓦装机容量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审定总收购金额约为2072.33万元。收购工作依据《彭阳县2025年农村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电站公开收购工作方案》(彭政办发〔2026〕12号)开展,并经县光伏电站收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公示期为2026年7月8日至10日,期间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相关联系方式已一并公布。附件《收购汇总表》列明了具体项目及对应价格明细。

浙江杭州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7 15:12:29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7月6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发电可开放容量信息。该公示旨在公开全市范围内分布式光伏项目可新增并网的电力容量限额,为拟建项目提供接入电网的前置参考依据。公示内容涵盖各区、县(市)的可开放容量数值,反映当地电网承载能力及消纳空间现状,是地方政府统筹新能源发展与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管理举措。此举延续了杭州对分布式光伏“先公示、后建设”的规范化管理机制,有助于引导投资主体科学选址、合理申报,避免因容量饱和导致并网受阻。公示数据将作为后续项目备案、电网接入申请等环节的关键依据之一。

浙江公开征求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来源: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6-07-07 10:02:23

浙江省经信厅发布《工业领域光伏开发建设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落实“双碳”战略部署,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意见提出以“能装尽装、自用优先、结余上网”为原则,统筹电网消纳能力、厂房结构安全与企业实际需求,明确“十五五”期间新建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安装率达100%,存量厂房“能装尽装”,力争新增装机1000万千瓦。文件要求各地经信部门牵头,联合发改(能源)、自然资源、住建、电力及园区管委会协同推进,重点落实五项举措:审批环节“能批尽批”,建设实施“能建尽建”,设备选型“能优尽优”,系统融合“能融尽融”,并网接入“能上尽上”,全面提升工业光伏开发质效。

重庆巫山县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来源:巫山县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7-03 15:45:53

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2.1元/W!浙江1.163MWp分布式光伏EPC中标结果公示!来源:光伏盒子 发布时间:2026-07-03 08:49:33

7月1日,丽水创天联航杭州综保区1.163MWp屋顶光伏项目EPC中标揭晓: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245.38万元(约2.11元/W)中标。项目位于杭州钱塘区,交流侧装机1100kW,接入0.38kV配电房,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全流程,需满足电网电能质量与功率因数要求。

1.7GW!浙江绍兴市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公示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02 10:56:25

绍兴市发改委于7月1日公示了2026年二季度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全市共7个区、县(市)合计可开放容量为1745.81兆瓦(即1.7吉瓦)。其中,嵊州市和新昌县因电网接入压力较大,被列为黄色预警区域;其余5个地区均处于绿色预警状态,表明具备较好的并网条件和容量余量。该公示旨在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主体提供容量指引,便于提前规划和申请并网。需注意的是,实际可开放容量可能随电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最终以项目申请时的实时数据为准。

九曲河污水厂光伏项目正式并网发电来源:重庆水务环境集团 发布时间:2026-06-26 10:10:48

重庆水务环境集团下属三峡水务公司九曲河污水厂光伏项目于6月24日正式并网发电,标志着其“水务+光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全面竣工投运。该项目充分利用污水厂池体上方及厂区屋面等闲置空间,实现污水处理与光伏发电的协同布局,年发电量达200万千瓦时,可部分满足厂区自用电需求。一期工程覆盖全市5座供水厂和10座污水处理厂,自2025年4月开工以来高效推进,目前已累计发电1477万度;全面投运后预计年均发电2521万度,年减排二氧化碳约1.37万吨。项目为污水处理行业绿色能源转型提供了可复制样板,后续将深化场景应用、完善标准体系,推动“水务+光伏”向高质量建设与运维升级。

北京通州:建设分布式光伏、储能等项目,最高100万元支持来源: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1:20:22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